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方政办

索 引 号 -01-2025-0005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方城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6日
标  题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 有 效 性
发文字号 方政办〔2025〕9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06-04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方城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

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

 

                                   统一编号:FCZF—411322202500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方城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试行)已经 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

贯彻执行。

 

2025年5月26日


 

 

方城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

(试行)

 

 

为全面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和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有效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按照《南 阳市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校园心理预警干预、校园欺凌治理、校园公共安全 治理、控辍保学治理、特定未成年人矫正治理、专门学校建设 和专门教育”六个重点工作,开展专项行动,彻底扭转未成年 人违法犯罪严峻形势,切实解决校园安全防范问题,解决学生 心理健康问题,确保实现心理问题学生大幅减少、校园欺凌事 件大幅下降、疑似控辍保学学生回归学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数量明显下降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学生心理预警干预行动

教体局重点围绕单亲、离异、再婚、留守、残疾、困境、 心理障碍等重点学生和存在心理问题的教职工,组织开展师生 心理问题监测、排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做到“底数清、问 题清、情况清”。同时,强化与公安、卫健等部门联动,做好 心理问题帮扶矫正工作。

工作措施:1.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机制。教体局牵 头,卫健委、公安局、民政局、法院、检察院、团县委、妇联 等相关单位参与,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组织建立方城县中小学 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提供规范的心理健康服务。教体局要健 全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 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切实把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 置。要进一步完善书记、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以专 (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 与的全员育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心 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各学校 要将心理健康课程纳入学校课程体系,保证心理健康课程课 时。每个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 师,规模较大的学校应相应增加配备人数。

2.加强心理健康测评。强化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工作,搭建 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信息化平台。构建县、乡、校三级学生心理 健康监测体系,将学生心理健康监测纳入全县学生体质健康监 测体系,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强化风险预判和条件保障。在 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指导下,每年至少开展2次中 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科学分析、合理应用测评结果,建 “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防止 学生个人隐私信息泄露。

3.加强分类闭环管理。各学校要在教体局、卫健委和教育科研中心、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等专业力量指导下,加 强学生心理健康分类分层闭环管理。对一般心理问题学生,及 时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班主任要加强跟踪辅导。对严重心理 问题学生,及时向班主任、学校德育办、分管校长、校长和学 生家长通报情况,并上报县教体局,及时提供健康指导和心理 情绪辅导,协同落实针对性管理措施。对重大心理危机学生, 把情况及时向班主任、科任教师、学校德育办、学校安全办、 校长和学生家长通报,并上报县教体局,由教体局通报卫健部 门,采取专业干预手段,提供规范心理疾病诊疗服务。

4.健全预警体系。学校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 ”四级预警网络,针对沉迷网络、留守儿童、单亲丧亲、面 临学业就业压力、经济困难、情感危机、家庭变故、校园欺凌 等风险因素以及校外实习、社会实践等学习生活环境变化的等 特殊群体学生,建立工作台账,做好重点关爱和心理辅导援 助,强化入学季、毕业季、就业季等特殊节点学生心理健康危 机排查和日常管理,为出现高危倾向苗头的学生提供心理援助 和有效干预。

5.优化协作机制。教体、卫健、网信、公安等部门强化协 作联动,指导学校与家庭、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 等建立协同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工作协同、信息协同,畅通 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形成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 服务、干预处置闭环管理链条,坚决防范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个体极端事件。教体局要会同卫健委等部门,健全心理问题学 生愈后复学机制。

6.强化家校共育。完善家校联动机制,引导家长切实履行 家庭责任,加强孩子家庭教育,及时了解和反馈孩子的学习、 行为和心理状况。对出现一般心理问题,引导家长积极陪伴或带领孩子到心理辅导室、社会专业心理机构寻求帮助;对诊断 患有焦虑抑郁、心境障碍、人格障碍等精神心理疾病和严重心 理问题的孩子,引导家长、孩子克服“心理病耻感”,及时送医 进行心理或药物治疗。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法院、县 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等相关单位

(二)学生欺凌治理行动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案事件防范治理, 全面排查整治发生校园暴力与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和风险隐 患;实施“一校一警”驻点护校工作模式,建立健全欺凌线索 报告制度,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 制。

排查重点:1. 留守儿童、单亲离异、家庭困境、性格孤 僻、内向自卑、早恋、残疾等易被欺凌群体;2.违纪学生、严 重不良行为、家庭溺爱娇惯、隐性辍学学生、长期蜗居网吧酒 吧学生、社会关系复杂、早恋、拉帮结派学生或有暴力倾向等易欺凌群体;3.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案事件的学校和点位。

工作措施:1.完善排查举报宣传机制。建立学生欺凌“三 个一”举报制度,设置一个“报警信箱” 、张贴一个举报二维 (一是指举报微信名片,二是指直接可以发送文字图片的二 维码,即微信小程序,类似“匿名电子意见箱”)、发放一封 安全提示信(学生、家长双签字);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 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举报欺凌案事件线索;建立教育宣传制 度,利用学校大课间、班会、升旗仪式等时间,采取悬挂横 幅、主题板报、广播等方式,大张旗鼓开展形式多样、主题丰 富的预防学生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形成防治学生欺凌的震慑力。

2.建立“一校一警”驻点护校机制。在全县中学、职业技 术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配齐“一校一警”,重点协同学校做 好欺凌案事件排查、管控、治理工作;对排查发现的欺凌行为 未成年人,纳入常态管控。同时,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护校 安园、安全检查等工作,对遭受欺凌的学生,要及时开展相应 的心理辅导。

3.加强教育惩戒。对欺凌案事件,公安机关要立即受理、 快速出警,优先侦办,及时处置涉学生欺凌案事件,同步加强 网络巡查监测,严防形成炒作;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 的,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由学校依 规给予违纪处分,由政法机关给予警示教育或训诫;实施暴力、屡教不改的,依法利用社区矫正机构、专门教育学校等场 所开展教育矫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惩处。

4.严肃追责问责。压实属地责任,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 乡镇(街道)和学校要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和 提级督办,将校园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对因 欺凌导致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 进行追责问责。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相关单位

(三)校园公共安全治理行动

通过日常检查、督导巡查、专项整治等措施,实现校园内 部各类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确保 校园安全“四个100%”建设全面达标。

排查重点:1.治安安全。检查学校门卫、巡逻、值班制度 的落实情况;“三防”建设情况。2.消防安全。以人员密集场 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日常防火检查 巡查、用电用气安全、安全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及应急疏散预 案的制定、演练情况。3.交通安全。坚决杜绝学生乘坐超员 车、农用三轮车、 “黑车”等不安全交通工具。要主动联系公 安、交通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排查整治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4.校舍安全。以校舍安全为重点,重点排查各类教室、楼 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其管道、各种 电器、用电线路、灯具、用电开关、用电刀闸等安全措施落实 情况。5.食品安全。严格规范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贮存、加 工和食物留样等工作流程,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禁向师 生出售“三无”或过期霉变食品,及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 隐患。6.危化品安全。重点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易 爆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实验室 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密检测报警、 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

工作措施:1.加强校园内部管理。落实校园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配齐配强专职校园安全副校长,建立“三级”管理闭环。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校园安全检查,解决具体问题,指导学校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校园周边整治。建立“学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对学校排查出的校外风险隐患,由职能部门牵头解决,公安、教育、市场监管、文旅、城市管理、交通等部门,定期对 校园周边开展综合治理;推动学校人像识别系统全覆盖,依托 网上巡查预警系统,护航校园周边安全。

3.落实好“四个一”举措。用好一个“护学岗”,全面落实 学校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聘好一名法治副校长,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教育;上好一堂安全课,落实“开学 第一课” “放假最后一课”,推进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治欺 凌、预防溺亡、烟花爆竹警示、应急疏散演练等宣传主题进校 园;做好一次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意识。

4.加强综合治理。加强对校园周边有关经营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经营性住宿场所的检查频次,加强对“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业态的日常监管,常态化巡查整治网络有害信息,持续推进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 规定落实落地,严防重点场所发生涉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强化出版物市场监管,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有害卡通画册和非法音像制品,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对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六失一偏”、吸毒等高危人员加大摸排、稳控力度,加强校园周边治安识别圈建设,不断提升风险发现预警能力。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 局、县文广旅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等相关单位。

(四)控辍保学(劝返复学)治理行动

全面排查未读完九年义务教育已辍学的少年儿童、有辍学苗头或倾向的学生、学籍在校人不在校的“隐形辍学”人员,做好对疑似辍学学生数据统计、分析,逐一核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协同联动相关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实现复学率100%。

工作措施:1.开展常态化排查,做好监测预警。教体局、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通过定期巡查、突击检查、交叉检 查、专门督查等方式对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情况进行排查,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与单亲困境儿童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做好监测预警。

2.建立工作台账。教体、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协同,通过 “四查三对比”(查户籍、查学籍、查在校学生、查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用户籍与学籍比对、用学籍与在校学生比对、用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等方式摸清底数,建立疑似辍 学学生台账、辍学学生台账,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基础教育管理 服务平台并动态更新,做到人账相符。

3.组织联合劝返。完善“乡(镇)长、校长、村长(村居 主任)、家长”四长责任制,落实政府主动履职、部门主动参与、学校主动作为、家长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排查无遗漏、帮扶有力度、就学有保障,劝返复学率实现100%。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属地政府或教体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相关单位

(五)特定未成年人矫正治理行动

发挥一个领导小组、一套工作机制、一套预警指令管控体“三个一”工作机制作用,精准预警、快速处置、分类管控,形成密切协同、高效运行的工作闭环,进一步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排查重点:1.有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2.有寻衅滋事、盗窃、抢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敲诈勒索、诈骗、性侵、涉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

工作措施:1.强化管控措施。按照“一般关注、重点关注、特别关注”三种级别,采取“家庭+学校+村(居)+律师 (心理咨询师)+公安”五包一措施,实施分级分类干预管理;建立完善包括基础信息、涉案信息、管控信息、帮教信息的  一人一档”,依托特定未成年人预警管控平台,实行信息化管 理 。

2.落实闭环管理。按照“预警-核查-处置-管控-反馈”的工作闭环流程规定,对全县特定未成年人违规进出网吧、歌舞厅、电竞房、旅馆等异常行为,实行常态监测、动态预警;根据预警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管控督办通知;职能部门依据工作职责予以处置,并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3.组建“预防+救助”团队。乡镇(街道)负责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由综治、妇联、团委、民政等部门共同参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由法官、检察官、社区民警组建 咨询团队,每月开展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由检察官、司法矫 正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组建矫治团队,对进入司法程序的一般 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三助一”教育矫治。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教体局、县 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委、县交通局、县市 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六)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行动

启动专门学校建设,依靠基层组织、政法单位、专教队伍,立足于教育、挽救、预防,探索建立重点未成年人分级管控帮教机制,推动加强专门教育,对发现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家长管不住自愿矫治未成年人、不适宜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严 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实行封闭式管理、军事化培训,通过开展相应学段的教育和矫正,帮助学生培养道德观念、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养成劳动习惯等,坚决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升势头 。

排查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应接受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

工作措施:1.澄清底数。县委政法委组织政法单位、教育、民政等部门,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规定的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应接受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常态化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及时纳入人员底数台账。

2.精准帮教。对有不良行为的重点未成年人实行“一人一 ”帮扶,积极发挥“三支专教队伍”(心理卫生队伍、普法 宣讲队伍、志愿者服务队伍)力量,开展“五进”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协助开展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专门教育。有严重不良行为且监护人、学校无力管教的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学校等向教育、公安等部门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送专门学校矫治教育;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行为或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未 受刑事追究的未成年人,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由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等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边摸排、边治理、边完善”的原则,研究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各类学校要凝聚多方力量,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效,让更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中 来 。

3.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各类学校要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4.加强督导考核。工作专班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要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和追责制度,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案事件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附件:1.方城县学生心理排查干预行动实施方案

2.方城县“一校一警”工作实施方案

3.方城县校园公共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4.方城县控辍保学劝返复学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5.方城县特定未成年人矫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6.方城县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行动方案


 

 

 

附件1

 

 

方城县学生心理排查干预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 康教育“七个一”措施的通知》和《方城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 行动总体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中小学师生员工常态化心理健康测评体系,精准摸 排,做到“底数清、问题清、情况清”,对心理高危人员  人一方案”分类实施心理干预,切实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实现心理问题学生大幅减少。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排心理问题。教体局组织各学校对全体师生员工心理健康进行排查,全面摸清问题学生、学生家庭情况、行为表现及典型事例,综合考量在学业矛盾、升学矛盾、寝室矛盾、网络成瘾、有过激思想和行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卫健委组织各医院全面排查学生因心理疾病就医情况,公安局全面排查学生心理问题出警情况,推送相关信息至教体局。教体局加强综合研判、交叉比对,反馈至学生所在学校、乡镇(街道)等,进一步完善心理预警学生信息库。

(二)组建预防+救助团队。建设“一室、一站”,教体局、卫健委指导各学校建设心理辅导室,并按照“1+1”标准, 配备1名精神科医生、1名专(兼)职心理教师;各乡镇(街 道)成立以分管政法领导为组长,团委、派出所、基层法庭、 中心学校、民政、妇联为成员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与学校“1+1”团队联动,督促指导家长、村(社区)落实关爱救助措施。要在8月底前,推进实现“一室、 一站”人员到 位、工作对接到位。

(三)实行每日风险监测。 教体局建立方城县学校师生心理问题危机干预指导中心、方城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公布心理咨询热线,为广大师生、家长提供公益心理服务。学校校长落实日巡查制度,每日排查新增心理预警学生,更新学校预警信息库,并上报危机干预指导中心;公安局监测学生自伤或伤人等危险行为警情通报;卫健委落实学生心理疾病就诊强制报告制;各未成年人保护站、法律咨询团队收集求助学生信息;通过多部门、多渠道汇总心理预警学生信息,报县危机预警中心汇总、更新,并通报至学校,同步更新学校预警信息库,加强研判分析,持续跟踪关注。

(四)分层分类实施干预。教体局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班级团体心理辅导活动课等,做好健康教育、轻度心理危机学生预防工作;学校心理辅导室“1+1”团队,开展同质群体团体心理辅导及个体心理咨询,加强中度心理危机学生干预处置,转介重度心理危机在校学生到医院接受治疗。重度心理危机学生居家或就医期间,由所在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学生提供心理关爱、法律援助、物资救助等,面向家长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重度心理危机学生返校复学时,经“1+1”团队综合评估,校长签字后复学,并按“一人一方 案”持续关注至少半年时间。

(五)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教体局组织学校每学期面向单亲、离异、再婚、留守、残疾、困境及心理障碍等重点学生家庭至少开展一次家访活动,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校长、分管校长、班主任、教师“四包一”分包重点学生制度。教体局、关工委、妇联等部门组织办好家长学校、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民政、共青团等部门联动,每年面向家长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

(六)提升师资队伍能力。建立全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制度,纳入全县教师培训计划,面向中小学校班主任和少先 队辅导员、团干部开展个体心理发展、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教师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心理健康问题的能力。

(七)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指导 中心牵头,加强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和评估监督,逐步提升其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民政、卫健、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协同搭建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支持各类心理科研机构、学术 团体、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发挥专业优势,为学生提供公益性 心理健康服务。宣传部门要建好用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联盟,指导推动我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建设。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学生心理干预行动长效机制,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调度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县专班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督导机制,每年4月、10月各进行一轮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学校总数的10%。


 

附件2

 

 

方城县“一校一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2025年“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方城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全面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校园欺凌行为,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坚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中学、职业技术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落实  校一警”,全面提升全县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和涉校案事件预防处置能力,推进校园安全常态化守护机制建设,指导帮助师生提高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减少因学生心理问题、疑似辍学、特定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等因素引发的校园安全问题,严防因校园及周边防范措施不到位引发暴力伤害师生、儿童的恶性案件,严防因校园内部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涉校重大案事件、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

二、驻校民警选派对象

(一)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警务室民警。

(二)担任过公安机关科(所、队)长等职务,现退出基层领导岗位的民警。

(三)县公安局机关相关警种部门下沉一线民警。

三、驻校民警职责

结合实际,明确驻校民警12项工作职责:

( )兼任法治副校长。依照《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 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2号),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由所聘学校颁发聘书,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

(二)严厉防范打击校园欺凌。指导学校健全完善细化学生欺凌预防干预、应急处置、教育惩戒等工作制度,持续推进学生欺凌治理措施落实落地。督促学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发现欺凌事件苗头迹象,开展分析评估、性质判定,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控制。开展与学校分管领导、德育(分管保卫)主任、班主任谈话等活动,排查发现校园欺凌苗头迹象和隐患问题,对欺凌行为及时防范和处置。动态滚动掌握学校三年来发生的欺凌行为,对欺凌者、被欺凌者加强关注,动态掌握。指导学校加强学生欺凌工作台账管理,建立学生欺凌事件处置档案,对认定为学生欺凌事件,实行“一事(案)一档”管理,详细记录涉事学生信息及事件起因、经过、造成后果和调查处置过程、处理结果等。

(三)严格落实“护学岗”制度。按照《南阳市学校护学 岗勤务工作指引》(宛公文〔2024〕213号)要求,指导学校规范设置“护学岗”,构建由公安民(辅)警、城管执法人员、学校值班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村(社 区)网格员、“方城义警”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校家 警”联勤护学岗工作体系,全面培训护学人员,切实提升“护学岗”人员护学安防能力,不断提升护学质效。

(四)做好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摸排发现教职员工内部、家校之间、学生之间、学校与校外人员之间矛盾纠纷,及时推动多元调处、源头化解,努力把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初始阶段。强化校园及周边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暴力前科人员、刑满释放、吸毒人员、上访重点人员、易寻衅滋事等重点人员以及“六失”人员  (心态失衡、生活失意、行为失常、感情失落、家庭失和、学生失学)等重点人员摸排工作,逐一开展风险评估,加强重点关注和动态管控,严防有暴力倾向人员流入社会造成现实危害。

(五)协助开展控辍保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疑似辍学学生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动态掌握学校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底数,做到人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六)参与做好学生心理预警干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和学校组织开展学生心理监测,对摸排出的心理问题学生做“底数清、问题清、情况清”,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学校和家属(监护人)做好疏导帮扶教育转化工作,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全力预防因师生冲突、学业压力和人际障碍等原因引发的学生非正常死亡案事件。

(七)配合学校做好特定未成年人预警管控工作。对特定未成年学生开展谈话谈心活动,做好谈话记录,密切掌握思想、行为以及学习生活状况,进行精准预警、快速处置、分类管 控 。

(八)联动“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及时梳理排查所驻学校特定未成年人,做好符合未成年人专门学校收治学生送前相关工作,了解掌握已收治学生教育矫治情况,跟踪指导收治学生返校后相关工作。

(九)会同学校开展教职员工身份核查。指导学校健全完善并常态化落实教职工、临时雇佣人员的身份背景、违法犯罪 情况动态筛查机制。对发现的各类涉政、涉恐重点人、治安重点人或犯罪前科人员、吸毒人员等,要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 和相关机构提出处理意见,依法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并及时调换或调离不宜从事校内工作的人员。

(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安全教育。会同学校组织开展校 园法治教育和法律宣传,重点开展防火灾、防拐骗、防溺亡、 防性侵、防不法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欺凌、防电信诈骗等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十一)加强校园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指导学校全面组建“最小应急单元”,组织开展“二对一”、“三对一”、“多对一”的战术技能培训,指导学校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指导开展常态化应急突发事件演练。

(十二)参与涉校警情案件处置查办和舆情管控。对发生在学校的警情案件第一时间到场,全程参与处置和查办工作,切实保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会同学校和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涉校案件通报制度,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妥善处置敏感案事件,严防发生负面舆情。

四、工作方法

实行驻校民警“六五四三”工作法,即“六必谈”、“五必 访”、“四必到”、“三必清”。

( )“六必谈” 一是与校领导必谈;二是与德育(政 )主任必谈;三是与保卫科长必谈;四是与班主任(年级主 )必谈;五是与宿管员(或寝室长)必谈;六是与欺凌劣迹 者必谈。

(二)“五必访”。一是被欺凌学生家庭必访;二是特定未成年人家庭必访;三是有心理问题学生家庭必访;四是疑似 辍学学生家庭必访;五是困境学生家庭必访。

(  )    ”     是涉校警情必到现场;二是涉校舆情必到现场;三是涉校稳情必到现场;四是涉校突发案事件必到现场。

(四)“三必清”。一是对隐患底数清;二是对案事件情况清;三是对工作措施清。

五、工作机制

建立四项工作机制,推进“一校一警”全面深入开展。

(一)建立“四联动”工作机制。一是职能部门联动。积极会同政法、教育、市场监管、城管、文旅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二是警校常态联动。与学校安全副校长联合办公,一周不少于1天驻校工作,每月开展1 次法治教育。三是班子成员联动。对规模较大、状况复杂、不稳定因素相对较多的学校,依托“一校一警务团队”工作机制,由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与驻校民警联动,包抓结对、帮扶纾困。四是快速反应联动。从安保力量、装备配备、应急预案等方面强化指导,帮助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涉校警情及时高效处置。

(二)建立“四清楚”管控机制。对心理问题学生、易欺凌学生、疑似辍学学生、特定未成年人等四类学生,强化排查 和管理,完善“一人一档”,做到底数清、人头清、家庭清、措施清。

(三)建立“四统  ”规范机制。在校园门口统一悬挂 一校一警”公示牌,方便师生、家长报警求助;在驻校办公室统一加挂“一校一警工作站”门牌,围绕职责开展工作;驻校时统一规范着警服,保持良好警容风貌;统一工作台账,实现工作全程跟踪留痕,问题可追溯、可查阅。

(四)建立“四同步”闭环机制。驻校民警在工作中要开展分析研判,重在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与学校及时沟通情报信息,重在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对问题持续跟进盯办,重在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和化解问题隐患;不断抓实各项工作措施,重在落实闭环清零,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盯”。

六、工作要求

(  )加强领导,综合施策。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建立  一校一警”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针对问题,分类解决。公安机关要根据区域以及不同层次类型学校的特点、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派驻校民警,切实做到选派均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  )     落实责任。 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要对  一校一警”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单 位和个人进行联合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的单 位,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限期整改。


 

 

 

附件3

 

 

方城县校园公共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方城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形势,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统筹谋划推进,使校园安保组织体系更加严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更加优化、内部安全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安防系统建设更加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更加高效、应急处置机制更加健全,实现校园安全“三个严防、三个坚决维 ”的工作目标,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教育强县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  )配齐专职校园安全副校长。由教体局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每所学校配备专职校园安全副校长,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

(二)强化校园隐患整治。教体局及各级各类学校建立风险隐患研判周例会制度,加强日常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落实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乡镇(街道)、公安、卫健、市场监管、消防、应急、住建等部门规定要求对校园进行安全检查并动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防 范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闭环管理。

(三)完善校园基础建设。教体局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GB/T29315—2022) 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安防建设达标工作,持续巩固学校安全防范建 设三年行动成果,强化日常检查维护,确保“四个100%”全落实,特别是针对校园保安员配备数量不足以及无证、超龄上岗等问题进行重点攻坚,加强安保技能培训,着力提升校园保安队伍能力素质,严格把好校门安全关,严防无关人员和各种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四)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教体局组织学校全面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难点、堵点,每日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排查后报阳光护航行动专班,专班全程盯办,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限期销号。公安、消防、市场监管、文广旅、城管、交通等部门定期对校园周边区域进行综合排查整治。

(五)落实“四个一”举措。

1.设好一个“护学岗”。由公安机关按照“一校一方案” 原则,统筹治安、交警、特巡警、派出所等警力;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校“护学岗”方案,持续优化完善公安民辅警、学校安保人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公安、教育等部门要严格落实“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共同维护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县公安局要将学校作为重点目标纳入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网格化巡逻巡查机制,加大巡逻密度和频次,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及时发现、高效处置各类涉校报警求助。教育部门要积极发动学生家长、校园周边商铺业主员工以及街道、社区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加入重点时段护学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对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必要的培训,适度扩大校园周边防控范围,着力构建“公安巡防点面结合、群防群治辅助护学”校园周边防控体系,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

2.聘好一名法治副校长。由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做好本地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培训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

3.上好一堂安全课。教体局组织各学校落实安全知识教育“三进”(进教室、进课堂、进头脑)和“四落实”(落实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上好“开学第一”“放假最后一 ”,坚持做好中小学安全教育“1530”工作机制,由最后一节课的教师负责,根据季节特征和实际情况利用每天放学前一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将安全教育贯彻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应急、卫健等部门,依据规定要求开展 “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范能 力 。

4.做好一次警示教育。各学校通过组织学生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以案释法”讲座、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至少开展一次预防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各学校对公安机关通报的严重不良行为学生进行核对,建立“三对 ”(班主任、学校领导、法治副校长)联系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推动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推动解决好制约校园安全长远发展的政策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紧盯学校及周边安全突出问题,强化部门联动,做到同向发力、 一抓到底、动态清零。


 

 

 

附件4

 

方城县控辍保学劝返复学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方城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和《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一生一策”落实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措施,推动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高质量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比对排查。 健全疑似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教体局、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组织所属义务教育 学校对在校生进行人籍比对排查,全面摸排所有在籍学生实际在校就读情况和因病、请假、休学等原因离校学生情况;教体局、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公安部门联合排查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在校就读情况,分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和未满16周岁、已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建立工作台账。对履行请假手续和办理休学的学生,学校要强化家校沟通,定期跟踪随访,督促家长加强学生居家监管;对未履行请假手续且长期不在校的、经常长期请假的,要纳入疑似辍学学生工作台账,迅速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对因病因事请假半月以上、休学、送教上门的重点学生,学校要组织人员每学期与监护人至少沟通提醒一次,由监护人签字,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此类学生由学校登记造册,经校长签字确认,报教体局审核汇总,存档备查。

(二)加强学籍动态监测。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在校的日常管理,做好学生学籍建立、转学、休(复)学、升学、毕业等学籍变动管理工作,盯紧末端落实,适时关注重点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坚决防止辍学问题发生。

(三)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教体、公安、司法、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联动配合,落实信息共享和协作工作机制,做好数据衔接、协作劝返等工作。对上级部门推送的有户籍无学籍的16周岁以下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及时推送至乡镇 (街道)、各中心校、村委会(社区)启动联合劝返流程。对失踪失联或学校无法联系的学生,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联系,掌握适龄未成年人入学和离校情况。对于学生监护人不履行相应法定义务的,由属地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未满16周岁疑似辍学学生外出打工的,由县人社部门统计、查处,协同做好劝返工作。教育、残联等部门共同做好残疾学生的残疾认定、延缓入学、送教上门等相关救助保障工作。

(四)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落实“双线三级”控辍责任制(所在地政府一条线,县长、乡镇长、村长三级;教育系统一条线,局长、校长、班主任三级),各学校要对疑似辍学学生落实专人动员劝返,对失踪失联和劝返不少于3次仍不复学的学 ,“ 一生一表”建立劝返台账,及时报送县级政府联合劝返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基教股);对少数经联合劝返3次以上或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报县人民政府核实同意后,可认定为达到“义务教育有保障”退出条件,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长效机制,加强工作统筹,落实“四包”责任制和“谁签字、谁负责”责任追究制(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确保控辍保学专项治理行动抓实抓好。对工作中发现的自查不认真、弄虚作假、漏报瞒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5

 

 

方城县特定未成年人矫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大对特定未成年人矫正治理力度,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按照《方城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特定未成年人群体,构建“家庭一学校一社会一司”四位一体的矫治体系,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减少和降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数量,有效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二、工作任务

开展全覆盖摸排,厘清三类人员底数,通过多元化监管教育,实施分级列管,做到精准管控。

( )精准摸排

1.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在校学生。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排查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9类不良行为以9类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

2.社会闲散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排查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9类不良行为以及9类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辍学学生、初中毕业不再继续上学的未成年人。

3.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排查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9类不良行为以及9类严重不良行为的16岁以下农村、城镇留守儿童,18岁以下困境儿童 。

(二)精准预防

1.加强监管。(1)全量排查、登记造册。各乡镇(街道) 牵头,组织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参与,各村(社区)配合,以村(社区)为单位每月开展失学、失管未成年人的动态调查工作,对闲散、流动、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实行“一人一表”登记造册,实时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每月20日前将本月排查情况报送县专班。

(2)组织联动、加强教育。由属地乡镇(街道)牵头,加 强对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在“四位一体”帮扶小组每月走访帮扶教育的基础上, 组织相关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加大探访服务力度;组织司法部门社区矫正机构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监督管理、教育帮 扶 。

2.专题教育。针对特定未成年人,加强与学校、村(社 )日常沟通协作,利用“两微一端一抖”和各类宣传媒介,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特定专题教育。对在校的特定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发挥“一校一警”、法制副校长等岗位职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已辍学的特定未成年人,加强与村(社区)、监护人等日常沟通,落实“四位一体”日 常走访,加强相关法律知识教育。

3.家庭教育。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对家庭监护缺乏的特定未成年人,积极创造条件,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监护人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针对监护缺失或教育方式不当的家庭,开展定期家访和亲子教育课程。对严重失职监护人,由司法部门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三)精准管控

1.分级管理。建立分级管理机制,根据不良行为、案件性质、多次违法犯罪、结伙情况等指标,对在控的特定未成年人划分一般关注、重点关注、特别关注三个等级,采取分级管理,做到精准管控。

特别关注等级主要指因符合9类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被上级下发的人员及重复出现犯罪行为或参加“帮派”组织人员,对特别关注人员采取周轨迹核查、月警示教育,落实矫治 教育、专门教育、社区矫治措施。重点关注等级主要指除特别关注以外的其他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对重点关注人员采取周研判分析、月心理疏导、季度警示教育的措施。

一般关注等级主要是指符合9类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对一般关注人员采取月普法教育、季度谈心谈话的措施。

2.结对帮教。按照“属地管理、一人一策”的原则,以乡(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依托,在“四位一体”帮扶团队的基础上,由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牵头,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团县委、民政局、学校、村(社)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人共同实施分类管控,按照分级管理关注要求,定期开展走访调查、法治宣教、心理疏导,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和行踪,落实帮教工作措施,做好工作记录。对日常帮教效果一般或无效的,提交县教育指导委员会,经评估符合条件的,送专门学校进行专门教育,后续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对所有在册的已辍学特定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中,应当全程进行劝返复学,鼓励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3.行业管理。政法部门牵头,组织市场监管、文旅、公安、城管等部门全面强化对校园周边违禁物品的排查管控,定期对旅馆、KTV网吧、酒吧、棋牌室、足疗店、台球厅等重点场所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落实未成年人旅店入住“五必须”“未成年人营利性场所禁入”“未成年人网吧禁入”等制度。凡发生涉未成年人案(事)件的,一律顶格处罚并落实“一案双查”工作,全面清污去垢。

4.预警管控。县专班牵头,依托公安机关预警平台,每日动态预警研判全县特定未成年人活动轨迹,综合研判接处警、案事件,汇集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旅馆、KTV 及其他娱乐场所等社会资源信息,向相关成员单位下达管控督办通知,相关成员单位接到专班督办通知后,应当立即核查、处置,落实管控措施,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及时上报专班做好移交,建立“预警一核查一处置一管控—反馈”闭环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不空转。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注重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联动,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纳入特定未成年人进行管理;不构成违法犯罪的,相关成员单位依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同时,要严格依法依规管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严禁信息泄露或不当使用。


 

 

 

附件6

 

 

方城县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行动方案

 

 

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方城县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立足教育、科学矫治、有效转化的方针,以封闭式、军事化管理方式,对在校学生全面加强政治、法治、品德、文化、心理教育。同时加强联动共治,构筑政府、司法、社会、网络、学校、家庭“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打造预防全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熔炉”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摇篮”,使这些特别突出的问题未成年人得到全面教育矫治,切实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峻形势的“种子”问题。

二、工作任务

(一)成立县级专门教育专项工作组。 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赵刘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宏伟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岳太斌,副县长陈蕊,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曲红军,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韩强,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秦乐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崔东升任副组长,政法委、纪委监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团县委、妇联、关工委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全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方城县专门学校建设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承担专项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二)成立领导机构。公安局和教体局按照“双主管、双主体”“警师双育、法德共治”模式,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同志组建学校领导班子,其中,县公安局选派书记1名、法治副校长1名,县教体局选派校长1名、副校长1名,依法开展专门教育工作。

(三)充实教师、管教工作人员。县专门教育学校合理设置招生规模、班级、班级人数。围绕学校安全管理、文化、法 治教育、矫治教育等工作,公安机关选调业务素质强的民辅警承担学校安全管理、法治教育和矫治教育工作;教育部门选调、招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负责学校课程设置、教学设计以及 学生德育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文化教育等工作,特别是心理、音乐专业老师的配备要及时补充到位,学校聘用保安补充教官力量,负责学校门卫岗、陪护岗、巡控岗、监控岗等工作;卫健部门选派驻校医生,负责学生健康观察、心理健康教育、校内急救处置、卫生安全等工作。

(四)部门联动办公。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出台未成年人涉嫌犯罪附条件不起诉意见,依法确定“入读未成年人专门学校”为附条件不起诉之条件。司法局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民政局组织社会力量加强对未成年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共青团县委做好学生自护教育、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工作。妇联、关工委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同时县专门教育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及社会志愿者、公益组织等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五)开展常规培训。按照“谁选派、谁培训”的原则,由公安局、教体局,结合全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和未成年人心理行为特点及本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开展具体业务培训。县专门教育学校每季度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学校日常管理培训,侧重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安全管理、教学安排、应急处置等内容,做到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两轮培训全覆盖。

(六)规范入学、转出程序。在县专门教育专项工作组的领导下,由公安局、教体局、县专门教育学校共同研究制订入学、结业审批流程、会商审核办法等,由县专门教育专项工作(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学生入校。入学期间,原学校保留学籍。在校学习时限一般为3至6个月,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学习时间。

(七)健全保障机制。财政部门将学校日常运营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足额及时拨付。专门学校学生公用经费按照不低于相应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标准。充分考虑专门学校远离城区、教官、教师工作时间长、矫治工作难度大的特殊情况,用足现有政策发放寄宿制学校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核定专门学校绩效工资时予以倾斜。

(八)健全教官、教师激励制度。民警在年度公务员考核、职级晋升、立功授奖时名额上给予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专门学校教师在申报中小学系列职称时给予优先考虑。

三、工作要求

( )压实工作责任。县专门教育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专门学校建设和开展日常专门教育工作。

(二)建立例会制度。公安局、教体局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研究专门教育发展规划,通报重要情况,对成员单位履行专门教育职责,完成安排任务开展督促检查,推动高水平专门学校建设。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人员配备要及时配齐配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得硬的公安民辅警和教师(特别是心理、音乐 专业)、保安、医生,借鉴市公安局看护支队、监管支队经验办法,加强管理技巧和方式方法培训,防范安全事故和负面舆情。


文字解读关联:文字解读:《方城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试行)》

视频解读关联:视频解读:《方城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试行)》

动漫解读关联:动漫解读:《方城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试行)》

图片解读关联:一图读懂:《方城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试行)》

在线访谈解读关联:访谈解读:《方城县校园安全阳光护航行动总体方案(试行)》

附件:方政办9号(2025).docx

          3.起草说明.docx

          4.法律依据.docx

         7.政府常务会议纪要.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