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1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河南省治理货运运输超限超载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印发了《全县开展防范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河南省治理货运运输超限超载条例》《河南省禁毒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道路旅游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深刻汲取“1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经充分调查研究,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压实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实现亡人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两下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因道路执法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两不发生”目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全县开展防范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核心内容涵盖实施时间、整治范围、预期目标、具体措施、工作推动方式、相关要求、注意事项等关键板块,其中具体措施包括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监管、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大类重点工作。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全县辖区内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及广大交通参与者;整治覆盖全县辖区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重点农村道路沿线村庄、人员密集路段等所有重点区域。
四、实施时间及预期目标
实施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为期6个月。
预期目标:实现“两下降、两不发生”,即亡人事故起数下降、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因道路执法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
五、核心整治措施
1.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县政府办牵头,联合多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对重点路段隐患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并销号管理,2025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平交路口整治,推进亮化工程建设,深化亡人事故深度调查及责任追究。
2.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监管:多部门联合排查评估运输企业,强化外籍车辆管理,落实风险车辆及驾驶人“三提示一查缉”机制,加强校车、矿区运输车辆、农业机械及相关驾驶人管控,强化公职人员交通违法监督。
3.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重点路段巡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应急物资和队伍准备,督促“两客一危”企业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4.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加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查处力度,严查超速、超员、酒醉驾、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强化货物装载源头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采砂行为。
5.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落实学校、县直单位、企业、乡镇(街道)及行政村宣传教育责任,多部门协同开展常态化宣传引导。
六、工作推动及相关要求
工作推动: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督导工作小组,每半年开展一次现场检查督导,检查情况列入年终考评;县政府办组织联合督导检查,形成专题报告并通报,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
相关要求:各级各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于2025年1月7日前报送县联席办;每月7日前报送工作情况及报表。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方城县公安局
解读人:平昌
联系电话:0377--67288665
电子邮箱:821820756@qq.com
地址:方城县文化路东延
解读关联文件: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开展防范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