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方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承接省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3
方编办〔2021〕16号
中共方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承接省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和《中共南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市放权赋能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宛编〔2021〕8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承接的255项省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和相关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表、权限事项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方城县承接省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附件1:方城县承接省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xlsx
2.方城县承接省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表
附件2:方城县承接省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表.xlsx
3.方城县承接省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表
附件3:方城县承接省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表.zip
中共方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