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方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政府工作部门、相关单位权责清单 调整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5
方编〔2019〕14号
中共方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政府工作部门、相关单位权责清单
调整情况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宛办文〔2019〕12号)精神,根据《方城县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县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权责清单已经县委编委审定,现予印发。
县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此次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对本部门、本单位权责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并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及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和清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附件:1.行政职权目录
2.取消、新增、承接的行政职权情况表
3.调整的行政职权情况表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