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方城县城区共享单车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的短途出行需求,促进共享电单车行业有序发展与规范管理,经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召开方城县共享电单车项目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5月8日上午8: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
方城县城市管理局 (方城县电视路16号)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听证内容
拟在方城县引进一家共享单车管理企业;择优选取共享单车企业,并在中心城区投放共享单车;扩大共享单车经营区域。
四、听证会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6日
五、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
(一) 听证参加人人数
本次听证会共限28人参加。
(二)听证参加人范围
1、行政机关(17人)。县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发改委、司法局、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规划中心、凤瑞办、释之办、赭阳办、广安办、杨集镇政府,以上机关各1名代表。
2、社会公众代表(11名)
共享单车企业代表2名、律师代表2名、群众代表4名,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代表各1名。
(三)听证人员产生方式
1、由县相关职能部门推荐、社会公众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需填写《参加听证会人员报名表》后,于2024年5月6日17:30前携带表格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方城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视路16号城管局)报名申请参会,如为企业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
3、城管委办公室将根据代表不同观点或行业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和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人员中遴选产生听证代表。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城管委办公室邀请产生。
六、其他要求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它代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参会时需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审核原件后保留复印件,原件退回)。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3、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未经听证会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七、咨询电话
李艳松 13598299408 (工作时间;征得当事人同意公开)。
李 刚 13782072707 (工作时间;征得当事人同意公开)。
特此公告。
附件:方城县共享单车听证会报名表
方城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方城县共享单车听证会报名表
填表日期:2024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有无使用过 共享单车 | □有 □无 | |||||
政治面貌 | 籍贯 | 身份证 | |||||||
单位或 组织名称 | 职务 | ||||||||
担任何种社会职务 | 电子 邮箱 | ||||||||
单位或组织地址 | 邮编 | ||||||||
居住地址 | 邮编 | ||||||||
移动电话 | 固定电话 | ||||||||
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和简要理由(可附页并签名) | |||||||||
报名类别: □市民代表 □县人大代表 □县政协委员 □相关部门代表 □共享单车企业代表 □出租车企业代表 □旁听人员 □公交车司机代表
(请在对应“□”内划“√”,不得多选) |
报名人签名: 单位代表证明(组织或单位盖章):
备注:1、本表仅供报名参加方城县城区共享单车项目听证会使用。
2、听证机关有权依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代表。
3、被确定作为听证代表的, 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
2、方城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方城县城区共享单车项目听证会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