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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4平顶山交界至方城县城段改建工程2023年度建设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结果公示2023年第40号

发布时间:2024-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2023年度审计计划,方城县审计局20233241211G234平顶山交界至方城县城段改建工程2023年度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立项批复情况

G234平顶山交界至方城县城段改建工程是依据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234 平顶山交界至方城县城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宛发改基础〔201943号)批准建设的,项目自G234线方城县与平顶山市叶县交界处起,沿老路至古庄店乡高庄村西南开始改线,终止于券桥镇十二里河村北(K32+318,G234线方城至社旗段衔接,全长32.318公里。其中:利用老路18.827公里,改线新建道路13.491公里。新建服务区和养护工区各一座。新增占地面积951.14亩。批复开工时间为20197月,202012月竣工。项目法人为南阳市公路管理局。

该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24.5m,路面宽23m。其中:中间带宽2m,行车道4x3.75m,硬路肩2x3m,土路肩2x0.75m,设置新泽西护栏;路面为沥青混凝土结构。

该项目估算投资为69248.67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2142.73万元,工程建筑安装费用52110.43万元,占总投资的75.25%。资金筹措方案为:申请国省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根据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勘察费231.1979万元,设计费1333.26万元,施工费52110.4296万元,监理费1302.7607万元,重要设备及材料210.66万元,其他(含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用、建设项目管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竣工验收及检测费、前期工作费、工可编制费、招标文件及标的编制费、专家评估费、预备费等)14060.3587万元。

2019927日,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G234平顶山交界至方城县城段改建工程、S330淅川金河至荆紫关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宛交〔2019272号文)根据设计施工图纸,批复审定该建设项目全长32.257公里,其中利用老路18.5公里,改线新建道路13.757公里。工程预算金额核定为72458.8564万元,其中:工程建筑安装费用59009.1152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

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南阳市公路管理局,2020422日,南阳市公路管理局将该项目委托给方城县人民政府施工建设;202056日,方城县人民政府授权方城县公路管理局代表方城县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发起及实施。

(三)社会资本方、设计方、监理方的招投标情况

G234平顶山交界至方城县城段改建工程经过公开招投标,202138日,由南阳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牵头人)、河南宛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20219月,方城县人民政府授权方城县公路管理局签署本项目《PPP项目合同》,合同约定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9140.87万元,社会资本方持股90%,并授权方城县弘裕产业发展投融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依法参股项目公司,持股10%。合同约定合作期限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期满移交,项目公司按PPP项目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并享有收回投资、获得合理收益等权利。待经营期届满后,无偿移交给方城县人民政府或方城县政府指定的机构, 并保证在移交时项目设备、设施等处于完好及正常运行状态。本项目签约合同价格信息为中标年综合收益率6.9%

20211028日方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关于确定G234平顶山交界至方城县城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政府出资方代表的请示》,由于方城县弘裕产业发展投融资有限公司被南阳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控股,不再具备该项目控股条件,调整为方城县兴裕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政府方代表,2021129日成立项目公司“南阳交投兴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10万元,其中:方城县兴裕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1万元,占股10%,河南宛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出资50.5万元,占股5%,南阳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858.5万元,占股85%。目前,公司尚未正式运营。

按照《PPP项目合同》,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5494.87万元,资金来源一是上级专项资金19354万元;二是政府配套15000万元;三是纳入PPP项目的投资额度41140.87万元,其中社会资本方出资8226.78万元,政府出资方代表出资914.09万元,其余32000万元,由社会资本方融资。该项目由南阳通途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2019318日,南阳市公路管理局与上述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由河南中大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路桥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咨询、监理、绩效评价,20219月,方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与上述公司签订了《PPP咨询+监理+绩效评价一体化建设管理服务合同》。

二、项目实施情况及评价意见

(一)审计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方城县审计局于20217月开始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组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随时进场进行跟踪审计。主要督促建设单位(业主)及时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及时办理主要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对于隐蔽工程要及时留存影像资料、提前固定审计证据,并重点关注、帮助指导、解决建设工程中出现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

建设单位委托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工程结算跟踪审计服务。

(二)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1.黄土洼至高庄段老路段18.5公里完成情况:双侧加宽,改造大桥1座,中桥3座,拆除新建小桥3座,拆除新建涵洞15道(含变更增加)。建安费预估投资2.47亿元,老路7cm沥青混凝土下面层和5cm沥青混凝土上面层已完成,中分带护栏完成16.3公里,矩形石砌边沟27200m,路面标线已全部完成,标识标牌按设计要求已完成施工,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33亿元,占老路段预算总投资的94.3%。老路改造平交路口顺接、生产涵、双侧波形梁护栏正在组织实施。

2.高庄西岗至十二里河村北改线段13.757公里完成情况:新建大桥1座,简易立交2座,新建小桥3座(含变更增加),涵洞31道(含变更增加),K26+930.8处新增城区南水北调主供水管道保护1-4m*4m涵洞,建安费预估投资3.67亿元,改线段征地拆迁部分尚未完成,目前分五个工区和一个桥梁施工队全路段实施,路基已实现贯通,路基清表、挖方、填方和石渣垫层基本完成,涵洞含变更增加已完成30道,干疆河大桥已全部完成可以通行,K20+587.3处新增1-13m小桥、牛庄1-13m小桥和杨台1-16m小桥已全部完成可以通行,K18+500K26+53016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18cm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和18c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已经完成。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421亿元,占改线段预算总投资的38.75%。    

(三)截止202311月底建设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共计26672.4178万元,其中:

1)国、省补助17387.2178万元;

2)县财政拨付配套资金9285.2000万元;

2.支出共计26671.4383万元,其中:

1)上缴县财政局国库股专项资金户失地农民保证金3681.35万元;

2)拨付拆迁征地款5096.9105万元。包括:

①拨付古庄店镇财政所拆迁征地款1477.1217万元;

②拨付二郎庙镇财政所拆迁征地款1084万元;

③拨付券桥镇财政所拆迁征地款596万元;

④拨付凤瑞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拆迁征地款230万元;

⑤拨付赭阳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拆迁征地款1709.7888万元。

(3)拨付工程款15077万元。

(4)甲供材支出(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扣除沥青款)564.4563万元。

5)待摊投资2251.7215万元。一是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从国、省补助款中扣除的本项目前期费用1966.7822万元,包括:前期专项评估费等费用30.2万元、工可费52万元、勘察设计费1046.9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487.798万元、巡检费295.0456万元、竣交工验收实验检测费54.8386万元。二是方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直接支付的前期费用284.9393万元,包括:调账付G234前期费用63.0387万元;咨询费7.74万元;项目规划选址服务费9.8万元;项目勘测定界确权测绘费2.2万元;环保信息咨询服务费28万元,设计服务费13万元,项目规划选址费10万元,项目PPP咨询服务费29.5万元,新建大桥地震环评费1万元,征地勘界费120.6606万元。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公司未正常运营。该建设项目《PPP项目合同》约定成立项目公司,202112月成立项目公司南阳交投兴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10万元,其中:方城县兴裕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1万元,占股10%,河南宛北公路工程出资50.5万元,占股5%,南阳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858.5万元,占股85% 目前,公司注册资金尚未全部到位,公司未正式运营。

2.项目在未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开工建设。20218月,方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与该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了《G234平顶山交界至方城县城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合同》并开工建设。审计发现,截至目前,该项目仍未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3.投资合作体资金未到位32000万元。根据本项目《PPP项目合同》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5494.87万元,合同约定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19354万元,政府配套15000万元,纳入PPP项目的投资额度41140.87万元。止审计结束时,社会资本方融资32000万元未到位。

4.重大变更项目,未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方城县G234平顶山交界至方城县城段改建工程全路段原设计20cm水泥稳定土基层全部变为山皮石,服务区及养护工区合并的综合服务区1处未施工,但未出具变更手续。

5.改线路段施工进展缓慢。方城县G234平顶山交界至方城县城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234平顶山交界至方城县城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宛发改基础〔201943号)批准20197月,202012月竣工。由于部分路段拆迁未完成及资金缺口较大目前尚未完工。

6.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均未得到整改

方城县审计局2021年和2022年进行跟踪审计,发现施工、监理及工程款拨付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和拆迁难度较大,新建路段进展缓慢问题,截至目前尚未整改。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共方城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方城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方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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