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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03-17

文明办工作职责
一、传达上级指示、决策、决定、部署,负责拟定、印发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种文件、通知、计划、总结等材料。制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各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二、负责有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各类文件、材料的整理、作好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上传文明动态网及归档工作。

三、作好宣传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公益广告版面设计、设置工作。
四、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各类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有行业特色的创评活动。
五、督促、检查、落实各项精神文明创建任务。
六、负责接待上级文明组织的检查、验收、评比,搞好与上级文明办的联络与沟通。
七、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经验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八、做好上级文明办安排的各项工作。
九、征求创建建议,推动创建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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