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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人社局:学习新条例 展现新作为

发布时间:2018-10-17
  为提升全局党员干部对《条例》修订重大意义的认识,强化对新《条例》学习的自觉性,进一步理解“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的深刻含义,10月12日,县人社局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分头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局属各支部均由支部书记带领大家学习了新《条例》,并着重对新条例的修订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变化、关键表述进行了详细解读。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增加对污染防治、扶贫脱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和“两面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家风败坏等新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为新使命新任务提供纪律保障,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会议指出,这是继2015年以来,三年内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新增、修改和整合的内容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进一步向全党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一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从“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等方面学深悟透新《条例》;三要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以新《条例》为标杆,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始终把纪律建设贯穿于人社工作全过程中,在严与实的常态中工作和生活。
  通过学习,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牢牢坚持实践导向,切实将学习新《条例》落实体现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去,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努力使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效能,为人社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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