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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2022年第22号

发布时间:2023-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及中共方城县审计委员办公室、方城县审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方城县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方审委办法〔2022〕2号)的要求,方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0月20日至12月10日,对广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主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广阳镇人民政府是方城县政府设置的负责广阳镇范围内经济、社会事务的行政机构,内设六个办公室,下设四个中心,一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一个退役军人服务站。共辖38个行政村,一个社区,总人口8万多人。止2021年末在职人员76人,离退休人员296人。

广阳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308.24万元,系税收收入。 2021年度一般预算支出为4025.04万元,支出的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1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6万元,农林水支出1147万元。2021年上级补助收入3241.66万元。上解支出1524.8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8.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8.8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广阳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强化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计划,保证了地方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从广阳镇人民政府提供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来看,基本能够真实地反映当年的财政收支状况,但还存在虚列支出等影响财政收支真实性的问题;从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看,其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制度的规定,但还存在有项目预算支出未细化、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等问题。

从上次审计结论落实情况来看,广阳镇人民政府较好地落实了审计决定,采纳了审计建议,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预算支出未细化883786.00元。广阳镇财政总预算反映,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列支民政所办公经费100000.00元,列支政府经费783786.00元,均未明确细化到项目支出内容。

(二)虚列支出5409620.12元。广阳镇财政总预算反映,2021年底将未支出的经济事项5409620.12元列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同时计入其他应付款款项。

    (三)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其中:

    1.广阳镇政府总务账面反映,2021年列支公务接待费30985.00元,无接待公函。

    2.广阳镇农业服务中心账反映,2021年在事业支出中列支公务接待49302.00元,均未凭接待公函列支并无派餐单、无被接待人员和标准。

(四)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430770.00元。其中:

1.广阳镇总务账面反映2021年在业务活动费中列支副食款102600.00元。

2.列支临时人员工资328170.00元。

(五)会计核算不规范。广阳镇政府总务2021年业务活动费中列支购办公用品、租车、文印等费用159173.00元,未附相关支出明细清单。

(六)应使用转账结算而使用现金支付267435.00元。广阳镇政府总务账面反映,2021年业务活动费列支购办公用品、文印、副食等费用267435.00元,未使用转账结算而使用现金支付。

三、审计(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方城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广阳镇人民政府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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