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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关于设置2023年春节临时年货市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关于设置2023年春节临时年货市场的通告


2023年春节将至,为繁荣年货市场,活跃社会经济,规范市容秩序,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稳定的节日环境,经方城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方城城区部分路段适当开放作为春节临时年货安置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置位置及时间

 (一)设置位置:中心城区设置15处春节临时年货市场(详细位置见附表),其中凤瑞街道6处、释之街道5处、赭阳街道3处、杨集镇1处。除此之外,严禁在城区主次干道设置年货摊群、经营点。

(二)设置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2月6日(农历腊月十五至正月十六)。

二、摊点登记

1月4日-1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中队受理本片区临时年货市场当事人的备案申请,申请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张,进行登记备案,摊位号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三、经营种类

年货市场经营种类:以糖果、糕点、对联、年画、儿童玩具、鞋袜、民间艺术品、传统手工艺品等小商品或带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土特产品为主,部分年货市场可适当设置蔬菜类、水产品类、鲜活家禽家畜类产品,严禁经营烟花爆竹类、油炸煎炒类等污染严重或隐含高危因素的物品。

四、经营要求

(1)未经批准或未按审批要求经营的不得在批准的临时年货市场内经营。

(2)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以及严禁经营的产品,对因此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生命健康危害的,经营户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一户只能申请一个摊位,多占无效,对取得的摊位不得有偿转让。

(4)在批准的经营时间段内,严禁大、中型货车进入市场内上、下货物,并各自维护摊位的环境卫生,做到“摊在地净,摊走地清”。

(5)摊点经营者要服从管理,遵章经营,需配备垃圾桶并保持摊点卫生,严禁用油漆及其他颜料在地面涂写,经营期间严禁使用高分贝音响叫卖,造成噪音污染。

(6)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设置占道摊点的,将由县城市管理局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请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特此通告。


方城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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