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G234平顶山交界至方城县城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7-31
方政文〔2020〕25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G234平顶山交界至方城县城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公路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G234平顶山交界至方城县城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方路字〔2020〕5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G234平顶山交界至方城县城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另附)。
你单位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等文件规定,并依据该《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该PPP项目后续工作,抓紧完成项目建设,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附件:《方城县公路管理局关于呈报G234平顶山交界至方城县城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方路字〔2020〕52号)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