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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统计局2023年度述法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6

方城县统计局2023年度述法报告

 

2023年,按照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方城县统计局紧紧围绕工作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相关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不断履行统计监督,深入推进学法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统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现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行以下述法报告

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组织统计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从严治党、统计业务工作和防治统计造假等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圆满完成了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

(一)提高站位,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相关股室配合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是强化部署谋划定期召开法治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法普法计划,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并指定专人负责,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三是完善相关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制定《方城县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方统〔20237)、《落实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方统〔2023〕10号)、《方城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方统〔202314)等文件,把依法行政意识贯彻到具体工作各环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依法行政,接受多方监督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县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等重大事项,都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统计局聘请县政府办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吴伟为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局内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集体会议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充分发挥其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保障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坚持政务公开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予以公开完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岗责体系。我局已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权责清单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做到主体合法、检查程序合法、检查对象全过程参与、检查结果准确,并通过文字记录等方式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是严格落实警示教育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和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结合统计廉政防控风险点,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六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积极参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培训会,并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排查清理。

七是协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等行政执法“三项清单”制度;积极推动服务型执法,对企业采取实地走访、电话访问、业务辅导和及时反映上报问题等方式,积极配合全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正当合法权益。

(三)主要举措和成效

“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工作的关键和着力点。2023年,县统计局狠抓重点环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结合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23年,县统计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统计工作全过程,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共开展集中学法3次参加全省法治专题集中学习2次,全局统计法治专题集中授课5次,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及测试2次,大大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意识。

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以“9.20”统计开放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宪法宣周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为契机,结合第五次经济普查,扎实开展统计法进企业活动,夯实基层统计基础,持续加大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彩页等多种方式,向广大民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学习。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依法治统工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学习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全县领导干部全面树立正确政绩观。2023年,县十六届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全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

(四)全面依法治统,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按照国家和省、市、县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先后两次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清理、修正、废止。二是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2023年,县统计局对10家企业开展了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同时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业务和法律知识辅导,把统计普法渗透到统计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执法资格管理,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对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四是建立完善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中共方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统计局等10个单位分别联合印发《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机关等10个单位有关事项协作办法(试行)》(方巡办〔2022〕9号),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视监督协同配合机制。五是积极开展统计典型违法案例警示教育。针对国家、省、市统计局通报的统计典型违法案例,结合统计廉政风险点防控,积极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严守“底线”,不触“红线”,切实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共同扛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

(五)多措并举,认真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各项工作

一是稳妥推进国家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针对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回头看”对河南省的反馈意见,按照省、市、县要求,召开相关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印发了《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方政办〔2023〕28号)《方城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方统专治文〔2023〕1号)、《方城县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方统〔2023〕7号)和《中共方城县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实施方案》(方统组〔2023〕5号)。对统计领域违规干预、代填代报、虚报瞒报等违反统计法行为和入退库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统筹推进全县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深入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制定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查摆问题,剖析深层次原因,建立问题台账,进一步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四是严格落实每季度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及统计执法检查和处理情况上报制度。全面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并定期梳理汇总上报,真正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二、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虽然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普法宣传深度仍需加强等方面。由于统计队伍人手不足,普法宣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所面对的普法对象文化素质也参差不齐,存在普法宣传深度不够,群众一知半解,普法宣传效果不佳的情况。

三、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我们将持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严格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跃上新台阶。

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使普法宣传教育学习常态化使企业和广大群众真正做到统计法意识入脑入心,营造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自觉支持依法统计工作的社会氛围。

 

方城县统计局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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