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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规定》要求,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的重点内容,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健全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履行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高度重视,高位推动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县法治政府办下发的各项文件,将提高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我局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宣教股,局法制宣教股负责推进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制定相关方案,为我局顺利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

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政策,进一步优化、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以及相关行政职权的取消、下放和审批改备案等情况,并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执法权划转、下放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市局下放权限的承接工作和县局审批改备案的推行工作,2023年,共豁免了6个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11办结的行政许可55件,排污许可111件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县生态环境局法制机构建设。聘请了方城县弘正法律服务所一名律师为法律顾问,建立以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团,同时,积极参与我局组织的法治培训、普法宣传等工作。并落实法律顾问经费保障。

二是完善公众参与的制度和机制。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的方式、方法、范围、程序、内容、时限进行,确保达到公众参与制度的落实。

三是对不符合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地方性法规,配合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积极提出修改建议。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体制机制。局领导班子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强化集体领导观念,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能力,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对涉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决策前坚持慎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民主协商、公开听证等制度,凝聚集体智慧,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三是认真落实《方城县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方城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与采购管理程序规定》和《方城县环保局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规定》《方城县环保局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试行)》和《方城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违反工作规范行为处理办法》坚决杜绝“冷硬推脱”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真正把权力放进笼子里,让权力受到制约,暴露在阳光下。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先是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对两法衔接的目的、意义、硬件建设等具体要求做了详细讲解和要求,并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执法动态交流和业务研讨,防范和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并及时移送,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

二是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2023年以来我共出动执法人员2630余人次,检查各类工业企业980家,其中重点污染源15家、新建建设项目10家、其他各类企业955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50起,立案50件,下达处罚决定书33,处罚金额50余万元。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对我局一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进行审查、统计,对退休、调入执法岗位的及时进行证件清理、补证,确保我局一线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执法。

四是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我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和《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要求开展行政处罚工作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一律报市生态环境局进行法制审核,非重大行政处罚一律由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决定,在保证执法公正的前提下,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促使企业提高主动治污、主动守法意识。

五是严格执法监管。持续深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三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工作。为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加大铁腕治污力度,执法大队配备粉尘快速测定仪3台多参数气体检测仪3台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3台执法记录仪22台普通无人机2台带热成像无人机1台进一步强化了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方城县环保网站、微博、微信、方城电视台等平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环境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确保公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针对公众投诉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联合有关企业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多次组织开展环保开放日活动,召开沟通对话会,让企业的环保治理工作得到居民代表的认可和理解,积极化解矛盾。

二是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宗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满意率和办结率均为100%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召开“环保工作联系群众恳谈会”,邀请各界代表畅所欲言,为环保工作建言献策。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通过走访、调研服务对象和企业,倾听群众心声,征求意见建议,让环保工作更解民意,更“接地气”,更得民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积极配合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落实行政应诉人员,指派熟悉情况和具备法律知识的人和律师代理应诉,出庭应诉率100%;做好复议和应诉准备工作,明确各个环节的流程和时限,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保证及时答辩。

二是拓宽群众投诉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利。始终把环境信访工作作为解决民生的切入点,全力解决社会反映的环境问题。确保“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2023年,共接到环境信访案件263件,已办结263件,办理率100%。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进一步扩大构建环保宣传战线,以“6.5”环境日为载体,组织开展广场宣传咨询和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全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品800余份。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平台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同时开展普法宣传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深入进行环保法规等知识宣传。

二是提高执法人员法制学习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要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经局党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局门户网站公示。严格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学法、普法、以案释法将法制课程普及到日常学习教育中,积极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各类法治培训班,坚持学以致用,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将行政执法知识点融入微信“小小答题”程序。

   )创新环境监管执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

2023年度,我局按照全市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系统要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62人次,抽查检查各类涉污企业231家;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出动执法人员406人次,检查企业203家;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抽查检查各类涉污企业28家。“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提升了环境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立案查处。    

三、存在问题

我局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学习不够深入和全面,理论指导实践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执法人员对环保领域部门法的学习欠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我局欠缺法律专业人员,且机构编制紧张,由于工作量大,法律专业人员少,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依法治污染促发展为重点,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并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生态环境处罚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有效完成。

(二)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现问题能力,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质

(三)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指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制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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