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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邦盛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解困境 残疾军人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4-02-05

  近日,一辆特意装饰的彩车上,锣鼓喧天,震耳欲聋,正缓缓朝方城县邦盛法律服务所驶来,满怀感激之情的将上写“伤残军人权被侵 我敬君为弱势鸣”的锦旗献给该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冯书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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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了解,韩某是一名伤残军人(三等乙级伤残),退伍后被分配在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某国有企业工作,1990年8月10日在该公司上班工作时因公受伤,受伤后该公司于2000年8月1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韩某反悔,随即要求上班被拒绝,韩某不服起诉至方城县人民法院,法院裁决如下:本裁判书生效后十五日内,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韩松坡2000年9月至2023年4月的工资359221.4元。判决生效后,该企业拒不履行该生效判决。期间,虽经无数次上访或控告,未有结果,仅发给部分生活费,交纳了“三金”。但韩某作为原某国企的职工,即使是在其改组后也未对他进行工作安排,致使韩某不能上班长达23年之久。由于身体伤残(伤残军、伤残职工),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长期找不到工作,无经济收入,再加上信访、诉讼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使韩某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生活屡次陷入困境,通过熟人的介绍,便想到了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为自己维权。

  正在值班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冯书献了解到情况后,当即决定为残疾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次日,他便替韩某代写了法律援助申请书,并持有关证件,与韩某一起去方城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详细听取了韩某对本案的陈述,不放过任何细节,由于缺少信息材料及有关证据,起初,本案的法律关系尚不明显,是劳动案件纠纷,还是侵权纠纷等应准确把握,为疏理法律关系,制定正确的诉讼战略,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有关政策文件、材料,多方咨询、探讨研究,最终以劳动争议为本案案由确定下来,韩某是否与被告方有劳动关系为本案主攻方向。诉讼战略目标确定后,确定被告主体资格又成了新的问题,由于本案历时长达23年之久,很多涉事人员调动离去,事过境迁,物是人非,调查取证困难,韩某自己也无法确定谁是自己的被告,应该告谁,更不用说详细的单位名称、住所地等立案所需的基本信息了。本案一度陷入无法立案的尴尬境地。为解决这一问题,冯书献还多次去曾办过韩某案件的方城县人民法院及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询,从中获取有关信息,特别是各级石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报表、清单等等,查阅了大量案卷,不辞劳苦、排除困难,共耗时月余,历经艰辛,终于找到了谁是本案的被告。

  冯书献经过查阅大量法律书籍后,亲自为韩某书写了劳动仲裁申请书,以《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典》《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有关企业改制等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申请方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请求确认韩松坡的劳动关系,并责令三被告补足韩某23年工资494528元。

  经过多方不懈努力,案件最终胜诉。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在2000年9月至2023年4月期间的工资359221.4元,现该判决已经生效,正在执行中。

  至此,残疾军人韩某终于结束了长达二十余年的上访、诉讼生涯,为表达对方城县司法局法律援动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方城县邦盛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以及本案承办人冯书献的感激之情,才有了本文开头的感人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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