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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法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

持证人姓名:辛世栋(男)

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执法证件号:16160399193

执法区域: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

颁发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持本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方城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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