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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审计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清单

发布时间:2023-01-03

方城县审计局法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清单

 

组长李锡英,党组书记、局长,职责:负责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

副组长王跃奇,党组成员,职责:负责健全法规制度建设体系。加强法规专门工作队伍建设,指定法规专门工作机构,承担法规制度建设。负责监督投资审计服务中心履行依法行政责任,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副组长孙玉申,党组成员、副局长,职责: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保证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负责监督行审股、信息管理股履行部门职责,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副组长刘旭东,党组成员,职责:负责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依法履行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整改任务,调整完善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和自由裁量权基准,确保行政处罚依法依规。负责监督计划督察股、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审计股履行部门职责,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副组长李玉宝,党组成员、副局长,职责:关注我县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和走向以及政府投资、财政支出结构、简政放权、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监督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履行部门职责,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副组长李永行,党组成员、总审计师,职责:建立健全法规制度起草审核、备案清理工作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和工作通报制度,提高法规制度制定质量,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负责法规股、财政金融审计股履行依法行政责任。

副组长刘兴克,党组成员、副局长,职责:着重检查“放管服”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效果,各类重点民生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合法性、效益性审查。负责监督企业社保股履行部门职责,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副组长刘胜利,经审局局长,职责:负责将依法行政纳入审计监督重点内容。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线,关注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用权,部门依法行政情况,及时揭露和查处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负责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局履行依法行政责任,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副组长陈晓辉,乡村审计服务中心主任,职责:完善并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负责监督乡村审计服务中心履行依法行政责任,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成员,各股长:负责本股室履行依法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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