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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侵权也要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23-07-17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侵权也要承担责任!

互联网时代

很多人喜欢将身边的大小事情

分享到社交平台

但是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一言一行皆要遵章守法

图一时之快、谋一己之私

突破法律底线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涉嫌违法犯罪的

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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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S某在辖区的一段水域,拍摄了Z女士下河游泳的视频并将其发至抖音平台。视频中,Z女士全身湿透,衣服紧贴皮肤。该视频浏览量大且视频传播速度快,一经发布,便有上百人转发,几百人收藏,点赞量更是达到2000,评论区更是污秽不堪,满是一些淫秽言语。

S某擅自拍摄Z女士的视频在网络平台公开发布,侵犯了Z女士的隐私权,对Z女士的正常生活、名誉产生严重影响。袁店派出所立即告知S某删除视频,并依据法律法规对S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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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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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网民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在使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抖音等平台时,要仔细甄别,不得随意转发、传播虚假、淫秽色情或涉及隐私的信息,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相关不良信息,造成社会影响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并追究发布者、传播者的责任。群众发现不良信息的,请及时在相关平台举报或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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