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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28

惠企政策一: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

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自主选择按照“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或者按照“+0.000以下(含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两个阶段。

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程改革办〔2021〕5号)、《方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方工改办〔2021〕6号)。

享受对象:方城县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企业

责任单位: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陆相鹏

联系方式:0377-83828709

惠企政策二:容缺办理施工许可

申请施工许可证时,企业在没有施工合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案、可以承诺1个月内补齐,先行办理施工许可证。

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宛建〔2020〕159号)、《方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方工改办〔2021〕6号)。

方城县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企业

责任单位: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股室:行政审批股

联 系 人:陆相鹏

联系方式:0377-83828709

惠企政策三:联合验收

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及备案申请后,联合验收牵头部门统一向涉及联合验收各参与部门推送,各有关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对满足验收条件的予以受理。

文件依据:

《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程改革办〔2021〕5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及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方工改办〔2021〕3号)

享受对象:方城县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企业

责任单位: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股室:行政审批股

联 系 人:陆相鹏

联系方式:0377-83828709

惠企政策四:水电气协同报装、踏勘"一事通办"

企业在办理工程建设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环节时,将公共服务需求告知综合办理窗口, 由窗口人员通过系统实时推送,平台共享,为企业用户后续接入做好准备,变"多次跑"为"零跑腿"。

文件依据:

《方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水电气协同报装、踏勘"一事通办"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方工改办〔2021〕16号)

享受对象:方城县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企业

责任单位: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股室:行政审批股

联 系 人:陆相鹏

联系方式:0377-83828709

惠企政策五:方城县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

方城县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是指社会投 资备案类项目在土地挂牌后,有意向摘牌的建设单位向行政 审批大厅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自愿提交“拿地即开工”申请,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相关职能部门在2个工作 日内办结《不动产权证》(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下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证》 (“±0.000以下”阶段)等事项,确保企业拿地即可 开工

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方城县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拿地即开”“交房即交证”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方工改办〔2022〕16号)。

享受对象:方城县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责任单位: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股室:行政审批股

联 系 人:陆相鹏

联系方式:0377-83828709

惠企政策六:方城县中心城区建设项目“交房即交证”

方城县中心城区建设项目“交房即交证”,是指由企业 向不动产登记服务部门提出“交房即交证”申请,相关部门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依照各自职能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容缺 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为申请企业和群众在交房时即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交证”。

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方城县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拿地即开”“交房即交证”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方工改办〔2022〕16号)。

享受对象:方城县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责任单位: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股室:行政审批股

联 系 人:陆相鹏

联系方式:0377-83828709

惠企政策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帮办

工程建设项目方在准备齐全材料并完成材料交接手续,咨询、协助准备齐全材料后,帮办人员引导申请人到相关窗口办理业务、协调推进办理进程。

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方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制度的通知》(方工改办〔2022〕17号)。

享受对象:方城县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企业

责任单位: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股室:行政审批股

联 系 人:陆相鹏

联系方式:0377-83828709

惠企政策八: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

通过“多测合一”“综合核验”等创新举措,同步启动 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实现联合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同步测绘、同步审核、同步办理。

文件依据:

《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方城县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方建〔2022〕72号)。

享受对象:方城县域内的工业企业

责任单位: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股室:行政审批股

联 系 人:陆相鹏

联系方式:0377-83828709

惠企政策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

工程投资额在100万以下(不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不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文件依据:

《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豫建行规〔2021〕6号).

享受对象: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企业

责任单位: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股室:行政审批股

联 系 人:陆相鹏

联系方式:0377-8382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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