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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优待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3-21
优待证发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荣誉感、获得感,在全社会营造拥军、崇军的浓厚氛围。按照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县将常态化开展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如下:

优待证面向符合条件的本户籍或在当地取得居住证明的外户籍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发放。
申请人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如申请人未建档立卡或建档立卡基础档案信息不完善,应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提出申请。申请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或三属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如果已经进行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在线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见优待证网上申请操作指南。
优待证为全国统一式样,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印有优待证种类名称、持证人姓名、性别、相片、发放单位等信息。全国统一编号并以加密方式储存于优待证芯片内。
 在我行政区域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持河南省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和本人身份证件,享受公交集团公司运营的公共交通免费乘坐优待政策。
在我行政区域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持河南省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方城县境内的望花湖景区、大乘山景区、七峰山生态旅游区、七十二潭景区、德云山风情植物园景区、状元川景区免收门票(园中园或景中景门票除外),鼓励非公办经营性景区积极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待服务。具体优待景区目录由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确认发布。

                               方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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