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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今年以来,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县人社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被评为“全国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基层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金牌调解组织”“南阳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谋划,全面履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坚持法治引领的工作主线,把法治建设融入到人社工作全过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决策办事、破解难题,为全面推进人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了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制度、重要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制度,明确局一把手是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扩大合法性审查的对象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有效保障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质量,充分为局党组决策提供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共2个规范性文件被废止和宣布失效。二是持续提升人社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为抓手,全面清理废止证明事项、压缩办事时限,明晰业务流程,完善梳理公开政务服务事项201项。同时,充分发挥“智慧人社”“线上一网通、线下一窗办”的作用,推进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融合、全程网办,努力让县域企业和办事群众真正享受到“足不出户”办事的便捷服务。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开展“人社服务进百企”活动,劳动监察员、仲裁员进驻企业对口宣传法规政策,上门化解劳资矛盾、处置劳动纠纷。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走进企业、包联企业、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对企业实行“一对一”精准服务。四是展法律宣传活动。以“春风行动”为契机,提供现场业务咨询和法律咨询,咨询内容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招聘以及劳动维权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参与“5·1”劳动节、“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劳动执法检查,组织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深入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工地、乡镇、社区,上门宣讲相关政策法规,发放宣传单万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强化培训,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

全面、系统、有重点地组织系统工作人员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学习,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水平。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在执法过程中,注重突出服务理念,转变执法思维和方式,大力倡导以人为本、柔性执法,增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的学习《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人社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增强系统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了人人学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劳动保障监察扎实有效。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集中整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检查等活动,累计检查各类企业、建筑工地115家,涉及劳动者人数3200余人,责令2家建筑单位支付拖欠160名农民工工资356万元;积极开展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受理工资拖欠案件685起,办结676起,涉及劳动者760人、720余万元,结案率达到98%以上。三是仲裁调解工作逐步加强。积极推行立案前调解、开庭审理前调解和仲裁裁决前调解,构建覆盖全县的调解员网络,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打造金牌基层调解组织,有效地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一线。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76件,调解133件(含互联网调解15件),依法裁决21件(其中裁决4件),案件终结率89%,案件调解率86%,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100%。

三、突出监管,强化监督,有效提升人社工作满意度

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为重点,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营造“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法治环境,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一是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的体制机制。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决策评估。邀请人大、纪检等部门对人事考录、病退体检等热点事项全程监督,并采取有效的回避措施和监控手段,保证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廉洁型机关建设赢得社会认可。二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责任体系。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实行分级负责,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做到“四化”、“四有”,即“执法处罚标准化、执法操作程序化、执法手段文明化,执法效果公平化”,做到“执法有据、执法有序、执法有度、执法有情”,杜绝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三是推行违法责任追究制,加强事后监管。为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落到实处,我局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权纳入重点监控范围,严格规定执法人员岗位责任规范、工作程序规范、行为操守规范,从而建立起一套全方位、自律性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有效防范了各责任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加强效能监察的同时,认真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

我局在推进法治人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行政执法队伍法律素养有待加强;部分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还需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律观念等。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着重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大力加强依法行政领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质量,努力推动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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