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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聘任方城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巩固省级法治先进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全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经方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范围

全县新闻媒体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法治骨干、企业管理人员。

二、聘任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项法律、法规、政策。

(二)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敢于坚持原则,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三)熟悉行政管理工作,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

(四)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行政执法监督;

(五)熟悉县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

(六)具有本县户籍或者在本县连续居住三年以上,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处罚,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三、聘任程序

(一)申报

通过个人自荐或单位部门、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推荐的方式,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6日,向方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四楼东),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请表(附后)、身份证复印件和免冠2寸彩色照片两张。

(二)审核批准

方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请方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三)聘任

经方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颁发“方城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证”证书。

四、聘任期限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3年,期满后需要继续聘任的,按照相关工作规定的程序办理,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与监督身份不符合行为的,解除其监督员资格。

联系人:  袁留兴     金  贵

联系电话: 67520997

 箱:fcfazhizhengfu@126.com

 址: 方城县司法局(四楼东)

附: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登记审批表

        

                               方城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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