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事前辅导、帮办代办” 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3
局属各单位(股室)、各乡镇(街道)人社所:
关于《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事前辅导、帮办代办” 工作制度》的通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8日
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政务服务“事前辅导、帮办代办” 工作
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帮办代办的优质服务,根据方城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关于转发《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展政务服务“事前辅导、帮办代办”工作》的通知》(方行审〔2022〕12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事前辅导、帮办代办”工作制度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结合“一窗受理”“一件事一次办”“审管联动”等改革举措,建立无偿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制度,变“企业群众办”为“政府办”,实现“流程简、时间短、服务优”的工作目标,不断提升人社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请。需要事前辅导、帮办代办的企业和群众,均可就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向帮办代办人员提出申请。
(二)无偿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企业和群众缴纳的费用外,一律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
(三)依法依规。帮办代办人员应主动向企业和群众宣传“事前辅导、帮办代办”制度,在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帮办代办”申请人提交的一切材料和涉及的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禁止在服务过程中“吃、拿、卡、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协同联动,对涉及多个股室(单位)的关联事项,建立牵头股室(单位)负责制,梳理优化服务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工作职责
(一)指导申请人(单位)熟悉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 按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协助编排审批进度计划;
(二)指导协助申请人(单位)准备申报材料,提供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须填报的表单,并指导填写,按报批流程,将申报材料递交相关受理窗口办理;
(三)对审批过程进行跟踪,及时向申请人(单位)反馈办理进展情况,做好与受理窗口及相关单位的沟通;
(四)及时发现并协调处理审批中出现的问题;
(五)做好帮办代办事项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一)签订申请表
申请帮办代办的企业和群众,需要向局大厅管理办公室提交方城县人社局政务服务事项“事前辅导、帮办代办”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事项根据方城县人社局“事前辅导、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2)进行选择,明确代办事项服务内容及法律责任。
(二)明确责任单位
局大厅管理办公室根据企业和群众提交的申请内容将任务推送给相关业务股室(单位),业务股室(单位)负责同志作为帮办代办第一责任人安排帮办代办工作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三)办理结果送达
事项办理完毕后,由帮办代办人员采取上门服务、邮寄送达等方式将办理结果及时送达申请人。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77-67290373
通信地址:方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
附件:
1.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事项“事前辅导、帮办代办”申请表
2.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前辅导、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022年10月8日
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印发
附件1
“事前辅导、全程帮办”申请表
申 请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 申请单位 地址 |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 |||
申请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办人 | 经办人联系电话 | ||||
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
事前辅导事项名称 (选填) | ||||||
代办内容 | □大厅综合窗口受理 □大厅综合窗口办结领证 □上门送达办理结果 □邮寄送达办理结果 □事前辅导 | |||||
申请日期 | ||||||
以下内容由人社局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帮办代办人员)填写 | ||||||
代办人 | ||||||
代办申请 接收时间 | ||||||
法律责任 | 1.申请人填报本表格视为同意授权委托审批工作人员(帮办代办人员)开展相关服务,相关服务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2.经办人非单位法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
附件2
方城县人社局“事前辅导、帮办代办”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责任股室(单位)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事前辅导事项名称(选填) | 事项类型 | 备注 |
1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行政许可 | ||
2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录用未成年工登记备案 | 行政许可 | ||
3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 行政许可 | ||
4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住所) | 行政许可 | ||
5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注册资本) | 行政许可 | ||
6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法人变更) | 行政许可 | ||
7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名称变更) | 行政许可 | ||
8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新办) | 行政许可 | ||
9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 | 行政许可 | ||
10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 | 行政许可 | ||
11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审批(办学地址变更) | 行政许可 | ||
12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审批(法定代表人变更) | 行政许可 | ||
13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审批(举办者变更) | 行政许可 | ||
14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审批(名称变更) | 行政许可 | ||
15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审批 | 行政许可 | ||
16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
17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延续审批 | 行政许可 | ||
18 | 大厅管理办公室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审批 | 行政许可 | ||
19 | 人才交流中心 |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公共服务 | ||
20 | 就业局 | 开业补贴 | 公共服务 | ||
21 | 就业局 | 运营补贴 | 公共服务 | ||
22 | 就业局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个人创业) | 公共服务 | ||
23 | 就业局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小微企业) | 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