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内部审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国家审计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相关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完善,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破解内部审计发展瓶颈,省审计厅立足河南实际,起草了《河南省内部审计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拟报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二、主要内容
《条例》共有8章46条,分为总则、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程序、内部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责任追究和附则。第一章总则,明确《条例》制定目的、法律依据,界定内部审计定义和适用范围,确立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审计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单位的相关职责。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规范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要求,明确机构领导体制,明确国有企业必须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并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对人员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及经费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夯实内部审计工作基础。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界定内部审计机构的核心职责,明确其开展工作的具体职权,为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制度支撑和权限保障。第四章内部审计程序,规范内部审计全流程工作要求,明确审计计划编制、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出具、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核心标准,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保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第五章内部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明确整改责任划分、内部控制、内部协同贯通、线索移送、外部结果运用等规定。第六章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规范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机构、自律组织的指导监督职能,健全指导监督机制,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整体水平。第七章责任追究,明确了单位、被审计对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第八章附则,明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适用等规定,确保制度适用性和完整性。
三、主要特点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明确政治定位。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明确健全党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体制机制,突出内部审计的政治属性,确保内部审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发挥其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强化体系建设,拓宽覆盖范围。厘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同时新增数据资产管理等内容,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三是强化权责明晰,提升履职效能。进一步细化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国有企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要求;明确内部审计机构依法独立履行审计职责,规范审计全流程,着力解决部分审计工作随意性大、程序不规范、结果不公正等问题。
四是强化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明确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开展分行业分类别指导,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体系。
五是强化数字赋能,适应时代发展。明确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将研究型审计理念贯穿全过程,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创新审计方法,构建智能审计系统,利用现代技术提升审计质效,推动内部审计数字化转型,适应新时代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