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乡镇信息公开 > 清河镇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建设
方城县清河镇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时间:2026-05-07
分享:

2025年,清河镇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县相关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开展工作及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牵头成立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健全领导机制,及时调整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带头谋划部署,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发展大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主动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创业、就业、用地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重大项目推进中坚守法治底线,于汉山水库移民安置工作中,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顺利完成移民安置房验收交房;在焦唐高速征地拆迁中,依法依规完成门庄出入口一期土地的分配与群众安置工作。

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提升科学民主法治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所有重大事项均提交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和定期清理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片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顾问,全年为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等提供法律支持,并指导全镇35个行政村依法修订村规民约。

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良好秩序。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保障水平。在耕地保护、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严格依法履职,全年核查整改省级下发执法卫片图斑完成拆除复耕46宗,坚决守住红线。

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网格化+法治”治理模式。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全年成功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1起,其中村级化解145起,司法调解91起。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全年受理的申诉求决类初件一次性化解率达100%,信访秩序持续向好,越级访、重复访量同比显著下降。

五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夯实社会法治基础。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加强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持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待深化。“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服务理念践行不够到位,个别领域存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政策精准推送不够等问题,根源在于思想解放程度和服务机制创新有待加强。

二是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在程序意识、证据固定、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短板,原因在于系统化、实战化培训仍有不足,精细化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二)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镇政府已采取相应措施:一是建立企业联系包保制度,班子成员定期走访,通过健全企业服务机制、深化审批改革等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制定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已组织专题培训2次;相关整改工作已纳入常态化管理,持续推动。

三、下步工作建议及打算

(一)对2026年度全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建议

一是建议县级层面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系统性指导,在执法标准统一、专业人员培训、执法装备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是建议深化县乡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推动更多县级权限和资源下沉乡镇,为基层化解复杂矛盾纠纷提供更高效的法治路径和专业支撑。

三是建议加大对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持力度。在法治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乡镇更多指导,在法治建设经费、装备上给予适当倾斜。

(二)清河镇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依法行政,以更严标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实质作用,全面提升决策质量。

二是优化政府服务,以更实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更具针对性的涉企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造更具吸引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在化解矛盾纠纷上构建新格局。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运行机制,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巩固信访法治化成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强化法治教育,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握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国家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带动全民普法,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