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予认定公示(张广平)
来源:时间: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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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12月17日受理了张小然申请的张广平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张广平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拟作出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拟不予认定工伤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联系。

举报电话:0377-67290385

盖章

2026年03月09日

 

拟不予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方城县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职工姓名:张广平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22********3455

事故简述:2025年1月1日凌晨4时许,张广平在方城县东滨河路蓝天救援队门前处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方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广平无责任。经查,方城县市政环卫服务中心雇佣的是张广平妻子刘运先,张广平在替妻子刘运先打扫卫生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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