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澧河上游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时间: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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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方城县澧河上游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

建设地点:方城县拐河镇澧河及支沟顺店东河、权庄河,治理段总长22.96km

建设内容方城县澧河上游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治理段总长22.96km,主要建设生态缓冲带4.47hm2,建设生态护坡17.34km,河道水生态修复面积1.38hm2,截污管道1849m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初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保措施论证、评价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主要工作内容。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提出项目建设是否具有环境可行性的结论。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

联系方式:李先生/18137230181

电子邮箱18137230181@163.com

邮件地址:河南省方城县县城育才路171号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南阳佳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5688129657

电子邮箱15503779679@163.com

邮件地址:南阳市卧龙区人民北路东华新村4号楼2单元206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提交公众意见表和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表和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

南阳佳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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