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情况公示
为高质量推进“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依据豫人社规〔2022〕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及规定,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经纳入年度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免费评价,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以考试考核、过程评价等方式评价取证的,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以直接认定方式评价取证的,可按相应标准的50%给予补贴。同一人员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对南阳市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南阳市遂匠职业培训学校、南阳市卧龙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评价工作进行资金拨付,详细信息如下:
评价方式:考试考核;评价工种:直播销售员(初级、中级)、保育师(初级、中级)、电工(初级)、健康管理师(高级)、中式烹调师(初级);评价人数:共901人,其中直播销售员(初级)274人、(中级)137人;保育师(初级)23人、(中级)237人;电工(初级)115人;健康管理师(高级)86人;中式烹调师(初级)29人。按照文件规定(初级工每人200元,中级工每人240元,高级工每人280元),现申请职业技能评价资金202040元。
共计拨付资金:202040元。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问题,从公示之日起,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0日。
举报电话:65076685
电子邮箱:fcxrrczjnhn@126.com
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