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方城县城市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治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开展工作及成效
(一)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 高位部署推动: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工作6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 带头学法用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带头参加“五个一”工作机制下的法治授课、案件研讨等活动,为全体执法人员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
3. 健全责任体系:印发《方城县城市管理局法治建设年度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各股室、中队职责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工作格局。
(二) 聚焦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开展系统化培训:组织春季大作训、法治专题培训等系列活动,采取“理论授课+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相结合的模式,累计培训执法人员300余人次,覆盖全体一线人员。培训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及执法实务。
融入红色基因:将红色教育融入培训体系,邀请红二十五军纪念馆馆长讲述革命历史,锻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执法铁军。
2. 创新执法监管机制: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与人员,杜绝选择性执法。
深化“综合查一次”模式:整合市容、规划、环保等多领域检查事项,对同一企业“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探索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对失信企业重点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
3. 优化涉企执法流程:
严格规范行政检查:制定并公示《行政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范围、程序与频次(对同一企业每年不超过2次),推行“阳光执法”。
践行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推行“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罚”清单制度,深入运用“721”工作法(70%问题用服务解决,20%用管理解决,10%用执法解决),通过提示、劝导等非强制手段引导企业守法经营。
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行为规范透明。
(三) 优化政务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 强化企业服务帮扶:建立“一对一”企业服务机制,安排执法骨干结对帮扶,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协调解决市容管理、垃圾清运等难题。
2. 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牵头水、电、气、热等部门,对涉企审批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通过“一网通办”“一窗受理”,让企业“少跑腿”或“零跑腿”。
3.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设立服务热线、开通便民小程序,及时收集并反馈企业意见,建立问题台账,限时整改,增强企业获得感。
(四) 深化普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
1.开展主题普法活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企业、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提升市民法律意识。
2. 创新线上普法载体: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以案释法、图文解读等普法内容,打造“指尖上的法治课堂”。
3. 抓好内部学法用法: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与合格率均达100%。
二、 存在的不足与原因分析
1. 执法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面对城市管理领域的新问题、复杂案件,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仍有欠缺。原因在于系统化、实战化培训的长效机制尚不完善。
2. 执法人员基础知识仍需夯实:城市综合执法改革背景下,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规范意识存在不平衡现象。原因在执法业务增多,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增加执法人员对新的法律法规掌握认识不到位。
3. 智慧法治应用深度不足:已有信息化平台在数据共享、智能分析等方面的功能尚未充分发挥,科技赋能法治建设的潜力需进一步挖掘。
三、 2026年工作打算
(一) 全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建议
1. 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2. 构建全县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
3. 全面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 本单位2026年度重点工作打算
1. 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升级“常态化+实战化”培训体系,开展“执法技能大比武”“线上微课堂”等活动。
完善并动态调整行政处罚“四张清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细化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
2. 加快推进智慧城管赋能:
推动“智慧法治”平台建设,探索AI技术在违法识别、证据固定等方面的应用。
深化数据共享,实现与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
3. 筑牢基层依法治理根基:
加强对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持续推进“法治进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4. 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拓展“一对一”帮扶范围。
健全涉企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定期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
方城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