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享受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4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文件,经用人单位申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河南友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方城县新裕传媒有限公司、河南省芝元堂药业有限公司、四川圣罗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符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申领补贴资金共计8812.47元。现拟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日至2月9日。
联系电话:65076692
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