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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辆转籍、过户、报废
来源:时间: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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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客运车辆转籍、过户、报废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主体

方城县交通运输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权力来源

同级授权

行使层级

县级

是否涉及特殊环节不涉及是否涉及中介服务不涉及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是否网办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通办范围

全县

数量限制

四办标志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

最多到现场办事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网上支付

行使内容

客运车辆转籍、过户、报废

权限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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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六章第二节第三项(三)客运车辆转籍、过户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要求将客运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设定依据

一、《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二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等承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注明经营范围。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还应当注明客运班线和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等信息。 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六章第二节第三项(三)客运车辆转籍、过户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要求将客运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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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材料类型

收取方式

纸质材料规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材料依据

1客运标志牌政府部门核发交通部门核发必要样表下载原件:1
复印件:0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查看须知查看受理标准查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政府部门核发交通管理部门必要样表下载原件:1
复印件:0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查看须知查看受理标准查看依据
3客运班线许可证明或旅游客车许可证明政府部门核发交通主管部门必要样表下载原件:1
复印件:0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查看须知查看受理标准查看依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政府部门核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必要样表下载原件:0
复印件:1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查看须知查看受理标准查看依据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流程

流程图预览

  • 1

    受理

    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朱英

    办理结果:方城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

    审查标准

    方城便民服务中心二楼窗口报送相关申请材料受理

  • 2

    审核

    时限: 8个工作日审批人: 娄延淳

    办理结果:组织人员对材料进一步审核;

    审查标准

    方城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人员对材料进一步审核;

  • 3

    决定

    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刘彬

    办理结果:配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要求的,配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审批结果

无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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