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优抚对象:
为扎实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切实提升优抚工作服务水平,确保优抚资金发放使用安全,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要求,现将2025年度优抚对象确认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认范围
在我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及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含铀矿开采人员)、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二、确认时间
集中确认期为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止(法定工作日期间均可进行年度确认)
三、确认地点
优抚对象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工作内容
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采取人脸识别技术、人工查验等方式,对优抚对象的生活状况进行核查验证、同时核对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发现修正。
五、确认方式
1.现场确认。优抚对象携带身份证件到所属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由工作人员使用装有优抚对象年度确认APP的移动智能终端进行人脸识别,完成年度确认。
2.上门确认。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如需上门核查,请提前致电所属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备上门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由所属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安排时间上门确认。
3.线上确认。针对优抚对象常年外出无法到现场进行确认的情况,由所属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通过“退役军人服务APP”协助完成年度确认。
六、注意事项
1.优抚对象年度确认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优待证(退伍证)、伤残证等能证明优抚对象身份的证件。
2.对核查结果,2025年12月底前进行公示,公示后60日内仍无法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自下个月起暂停发放抚恤补助金,停发的抚恤补助金按相关规定处理。
3.确认(抽查)中发现优抚对象出具虚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等形式骗取、冒领抚恤补助金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规定作出处理。
附件:方城县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方式
方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9月25日
附件:方城县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方式
序号 | 乡镇(办) | 职务 | 姓名 | 联系方式 |
1 | 凤瑞办 | 站 长 | 宋会峰 | 18238187366 |
2 | 释之办 | 站 长 | 宗军淯 | 13523779868 |
3 | 赭阳办 | 站 长 | 李江伟 | 15893358097 |
4 | 广安办 | 站 长 | 田东升 | 13037652595 |
5 | 独树镇 | 站 长 | 杨克钊 | 13083776088 |
6 | 小史店镇 | 站 长 | 胡长军 | 13938995315 |
7 | 赵河镇 | 站 长 | 杨继宏 | 13837735616 |
8 | 广阳镇 | 站 长 | 袁 军 | 13782043783 |
9 | 博望镇 | 站 长 | 郭付洲 | 13633772729 |
10 | 拐河镇 | 站 长 | 褚军生 | 16692084999 |
11 | 二郎庙镇 | 站 长 | 李永闯 | 13838974059 |
12 | 杨楼镇 | 站 长 | 辛林坡 | 13837789574 |
13 | 清河镇 | 站 长 | 周 杰 | 13938963469 |
14 | 券桥镇 | 站 长 | 王森洋 | 13937775159 |
15 | 柳河站 | 站 长 | 郭德生 | 13569245692 |
16 | 四里店镇 | 站 长 | 刘洪忠 | 15993196800 |
17 | 古庄店镇 | 站 长 | 陈传玉 | 13937746965 |
18 | 杨集镇 | 站 长 | 吴国峰 | 18238159984 |
19 | 袁店乡 | 站 长 | 赵海明 | 137820344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