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方城县行政执法领域“百日攻坚”问题起底整改线索的公告
来源:时间: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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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方城县行政执法领域“百日攻坚”问题起底整改线索的公告

为纵深推进方城县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下简称“两违四乱”)问题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精准破解执法领域突出乱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涉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领域的各类问题线索,具体包括:

(一)违规异地执法。未经法定程序批准,跨行政区域开展执法活动;异地执法过程中不遵守属地管理规定,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文书不齐全;借异地执法名义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

(二)趋利性执法。以罚款、收费为目的开展执法检查,选择性执法、随意加重处罚;将执法与收费、罚款挂钩,存在“以罚代管”“以罚创收”等行为;对企业违法行为未依法纠正,仅以罚款了事等。

(三)乱收费。未经法定授权或批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强制企业缴纳赞助费、服务费、会费等不合理费用;通过第三方机构变相向企业收取费用;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取等。

(四)乱罚款。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实施罚款;超出法定处罚幅度罚款,存在“小错重罚”“罚过不当”等情形;罚款程序不规范,未依法告知当事人权利、未出具法定罚款票据;以“罚没款返还”等名义诱导执法人员违规罚款等。

(五)乱检查。未经批准擅自入企检查,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检查前不告知检查事由、依据和范围,搞“突然袭击”式检查;检查过程中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索要或收受企业财物等。

(六)乱查封。无合法依据对企业的场所、设备、资金、货物等财产实施查封、扣押;超出法定范围和期限实施查封、扣押,查封、扣押后未及时依法处置;查封、扣押过程中未妥善保管企业财产,造成企业损失等。

(七)其他与“两违四乱”相关、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

二、其他事项

反映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构、捏造问题线索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姓名、电话、地址等),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反馈办理情况。对实名举报的,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222—2026331

四、征集要求

为确保有效线索得到及时核查,请广大群众提出意见时,补充完善证据线索、联系方式,我们将为提供者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五、征集方式

电子邮箱反映:fcxxzzfxtjdj@126.com

投诉受理电话:0377—67220689

信件邮寄地址:方城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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