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我县注册登记小型水库89座,其中小(1)型水库14座、小(2)型水库75座。分别分布于四里店、拐河、柳河等13个乡镇。水库功能方面,主要以防洪为主,同时兼顾灌溉和水产养殖,是应急抗旱备用水源,抗旱灌溉主要以提灌方式进行。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方面,县政府始终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多年来未发生垮坝、溃坝现象,切实守住了“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的防御目标。
二、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立法保障。多方调研、充分征求意见,出台《小型水库管理条例》,明确管护责任、经费来源、安全标准等核心内容。
二是设立小型水库运维专项基金。做好调研和普查,科学确定小(Ⅰ)型、小(Ⅱ)型水库年度省级定额补贴标准、除险加固省级补助标准,并与物价指数挂钩动态调整。
三是探索推行“以水养水”市场化机制。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水库管护经费挂钩,借鉴云南省永仁县通过 0.6 元 / 立方米的供水定价筹集管护资金、实现 “以水养库”的先进经验。
四是争取中央资金倾斜。结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精准把握政策要点,结合“两重”建设水利任务,科学谋划一批优质水利项目,提升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成功率,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试点推行“物业化+数字化”管理模式并推广。加快省级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实现中小型水库智能化升级、数字化集成管理,集成水位、渗漏等实时监测数据,实现大坝安全指标实时预警,通过数字赋能持续缩短决策响应时间。选择 3-5 个试点县市开展“数字化管护+物业化运营”试点,形成可复制的改革模式,探索通过以县域为单位招标专业物业公司实行“以大带小”区域化托管模式运维。
六是创新融资模式。指导各市县借鉴浙江省经验,推广“经营权置换管护权”模式,允许企业通过水面光伏、生态渔业等经营抵偿管护成本,以经营收益反哺管理经费。
七是建立动态财政补贴与生态补偿机制。强化部门水质监测联动和专项督导,将小型水库纳入省级生态补偿范围,通过水质考核对达标水库给予一定数额奖励,对管理滞后地区进行约谈问责,推动水质持续改善。
八是推行“以库养库”生态循环模式。借鉴推广湖北省黄冈市推行的“水库+生态养殖+旅游”模式,实现水库年经营收入用于管理经费自给。
九是强化空间与水质管控。开展水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明确保护红线,遏制违规侵占行为;实施库区生态修复工程,将小型水库周边植被恢复纳入省级林业补助范围。
十是实施定向培养计划。在郑州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等高校开设“水库管理专业”,在职业院校开设“水库运维”定向班(毕业生服务基层满5年可减免学费),通过“订单式” 培养为基层水利事业输送专业人才。
十一是优化待遇保障机制。推行“技术资格证+岗位津贴”制度,提高持证管理员月津贴。将巡库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薪酬,并购买人身意外险。
十二是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长期扎根基层管理人员放宽职称评定条件要求。借鉴福建省经验,对连续 5 年在小型水库工作的人员直接认定中级职称。
十三是强化标准化管理考核。制定《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标准》,借鉴“河长制”“林长制”经验建立“库长制”,压实监管责任。同时将安全鉴定、维修养护、信息化建设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通过建立 “一库一册” 台账实现病险水库整改销号率 100%,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水库落实挂牌督办、暂停市县水利项目审批等处罚措施。
十四是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省级水库应急物资储备中心,按每座小型水库 10 万元标准配置抢险设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每年组织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联合实战演练,提升小型水库调度准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