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全面调查、科学论证,划定方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方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1252.92公顷,涉及独树镇、二郎庙镇、方城大寺林场、古庄店镇、拐河镇、广阳镇、柳河镇、清河镇、四里店镇、小史店镇、杨集镇、杨楼镇、袁店回族乡13个乡镇(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可到方城县水利局查询。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