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列队通行时每横列不得超过两人,不得闯入机动车道,以免妨碍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不得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和人行横道上骑行,不得逆行,不得有骑行拍照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等行为。 骑行安全须知 1 头盔必须戴,安全无例外! 骑行全程请佩戴符合国标的安全头盔,这是您生命的“守护盔”。 2 守交规! 不闯灯、不逆行,不占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时,请靠右减速通行,严禁并排骑行阻塞道路。 3 夜间骑行必亮灯! 夜间骑行请打开车灯。注意,日落后30分钟至日出前30分钟,请开启车前白灯与车后红灯(闪烁或常亮)。 4 团队骑行需自律,文明列队勿抢行! 有非机动车道的,全程在道内行驶;无非机动车道的,靠右1.5米内骑行,严禁双列并行占用机动车道;行经路口、公交站、学校等区域,请自动切换为单列通过。 5 年龄要合规,载人不可为! 依据法规,骑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请勿违法载人。 6 远离大车盲区,转弯伸手示意! 大型车辆转弯内轮差范围危险,请务必保持安全距离。转弯时停车观察、伸手示意,确保安全再通过。 暴走、健步走安全提示 1.请选择健身步道或公园路径,避免占用机动车道; 2.清晨、夜间活动请穿鲜色衣服,提高可见度; 3.控制音量,避免喧哗,文明锻炼不扰民; 4.特殊时段(如中高考期间)请暂停活动或选择无声锻炼方式。
方城交警温馨提醒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请广大骑行团队、健步走团队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摒弃交通陋习 文明守法出行
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