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成效。近日,方城交警在辖区持续开展大货车“亮牌”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遮挡号牌、污损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行动中
民警采取查处+宣传相结合的方式
对号牌污损、放大后不清晰不完整
反光标识老化
及破损严重的重点货运车辆
进行查处
将查处涉牌违法行为
作为路面勤务重点
交通安全知识、行车注意事项、
相关法律法规等
警示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面对遮挡号牌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已构建 “科技筛查 +路面查处+ 群众举报” 的立体监管网络,让违法者无所遁形:目前,全市道路已布设智能交通监控系统等科技设备,可实时筛查号牌遮挡、污损等异常情况,同时通过细节特征锁定车辆。一旦发现可疑车辆,会立即将信息推送至路面交警,实现 “线上预警、线下拦截” 的快速查处。交警部门持续优化路面勤务机制,采取定点检查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同时,指挥中心实施 24小时不间断视频巡查。一旦发现车辆存在号牌异常情况,迅速通过对讲机下达指令,引导附近执勤警力前往拦截查处,实现精准打击。热心群众通过拨打110、67252110交通违法举报电话,或向路面执勤交警直接提供线索。对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并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截至目前,已有多名驾驶人因群众举报被查处,“人人都是监督员” 的共治氛围正逐步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