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农村低保申请标准。2023年1月-2024年6月,根据算账年度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280元(月人均440元)。从2024年7月1日起,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460元。
2.农村低保救助标准。2023年1月一2024年6月,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20元,实行分类救助,分为三档,其中A档补助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每月345元,B档220元,C档190元;从2024年7月1日起,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30元,分为三档,其中A档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45元,B档230元,C档200元。
3低保“单人户”。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入员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低于当跑佩
际准1.5倍的家庭;重病人员指患有当地医保、卫生等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35种重络大病)的人员;重残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标准。同时具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
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一是特困人员;二是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三是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四是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五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
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一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是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2.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2023年1月-2024年6月每月572元,2024年7月起每月598元。
3.照料护理补贴标准。2023年1月一2024年6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残人员执行(其中:方城县、卧龙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示范区,全失能人员、半失能人员、自理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600元、300元、75元。其他县市,全失能人员、半失能人员、自理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34元、267元、75元).2024年7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残人员执行(其中:卧龙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示范区,全失能人员、半失能人员、自理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700元、350元、75元。
三、孤儿保障标准
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45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1050元。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同步执行。孤儿:具有河南省城乡常住户口,丧失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认定参照《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指生父母被宣告失踪的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一方死亡查找不到另一方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指父母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另一方被宣告失踪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以上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由各地根据当地大病、地方病等实际情况确定;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联,被撒销监护资格的情形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撒销监护人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的情形是指外籍人员与内地居民生育子女后被依法遣送(驱逐)出境且未履行抚养义务。
四、民政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不针对特定人群、身份,只确定是否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临时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并发放临时救助金,审批结束后应报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备案;临时救助金额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急难型救助对象困难程度较轻的,人均救助标准不超过1935元:困难程度较重的,人均救助标准不超过3870元。支出型救助对象视相关医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负费用给予救助,可按照个人自负费用分段分档进行救助,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870元。
方城县民政局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0377-60112923、60112937
五、计划生育奖励奖扶、特扶
独生子女或双女户父母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960元。失独家庭补助。享受对象: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女方需年满49周岁)。补助标准:子女残疾的(三级及三级以上残疾),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补助11040元;子女死亡的父母每人每年补助14160元。
方城县卫健委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0377-67280931
六、电费补贴
低保家庭、特困群众每月补贴10度电费。
七、高龄补贴
凡具有我市户籍的80岁以上老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高龄津贴,80-89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