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
办事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1.具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2.共同生活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财产符合相关规定的
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办事流程: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审查、对申请家庭进行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县民政局进行资金发放、监督检查
办理时限: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政策依据:河南省民政厅(豫民〔2022〕4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7-6729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