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城 县 林 业 局
公 告
2025 年第1号
我局自2024年5月27日起委托古庄店镇、独树镇、四里店镇、小史店镇人民政府行使核发林农个人人工商品林林木采伐许可证事项审批。
按照当前工作要求,自即日起,解除我局与上述单位的委托关系,终止委托上述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后续审批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方城县林业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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