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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城县人民医院院内车辆存放看管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方发改〔2025〕132号
来源:时间: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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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城县人民医院院内车辆存放看管服务

收费标准的批复

 

方城县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方城县人民医院院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定价目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依法履行了价格调查、成本监审、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同时结合你院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你院停车服务收费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停车收费标准机动车停放白天(7:00-21:001小时内(含1小时)免费;1小时-2小时收费2元,超过2小时后,按每增加2个小时加收1元,不足2个小时按2个小时计算夜间(21:00-7:00)依据白天收费标准,收费上限4元。白天横跨夜间按时段合计收费,每车每日(24小时)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0元。

二、优惠减免政策。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减半收取;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以及殡葬车、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免收停车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三、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建立完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实行成本核算,停车服务收入和支出要专账管理,单独核算,科学计算停车服务成本。

四、落实公式制定。停车收费制作收费公示牌,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停车场应有专人管理,佩带明显标志,指挥车辆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

五、此批复自下文之日起执行,期限为三年,期满前三个月应主动申请并提交相关财务数据等资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方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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