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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方城县税务局2025年4月非正常户公告
来源:时间: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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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规范税收征管公告若干事项的通知》(豫税发〔2021〕49号)文件要求,截至2025年4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方城县税务局管辖的58户纳税人被我局认定为非正常户(具体明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方城县税务局2025年4月《非正常户纳税人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方城县税务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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