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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方城县税务局2025年第二季度欠税公告
来源:时间: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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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规范税收征管公告若干事项的通知》(豫税发〔2021〕49号)文件要求,我局现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129户纳税人及自然人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明细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方城县税务局2025年第二季度《欠税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方城县税务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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