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河长办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坚持聚焦河湖突出问题,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夯实部门职责,河长制工作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扎实转变,河湖生态面貌得到明显提升。现将2025年度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将河长制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南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政治任务,以落实党政负责制为核心,不断健全工作体系,创新管理机制,推进河湖治理和河长制工作。
(一)坚持高点站位,确保治河护河常态化
一是落实党政负责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明晰的工作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县共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515名,其中县级河长33名,乡级河长137名,村级河长345名。二是高位推动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签发县总河长令,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带头深入分包河道,开展信息化巡河,协调解决工作难题,有力带动了县乡村巡河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全县巡河率一直位居全市前列。三是强化联动协作。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河道检察长、警长积极配合河长履职尽责,与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巡河,共同解决河湖突出问题;公安、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在打击河湖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中,强力开展联合执法,主动介入涉河湖违法违规重点案件查处,助力河湖“清四乱”。
(二)坚持责任导向,确保河湖监管严谨化
一是从严履责。推进河长负责、部门担责、河长办督责的责任体系,拧紧“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链条,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力促河长制从“有实”变“有为”。上半年我县累计巡河1.15万次,其中县级河长巡河82次,乡级河长巡河933次,村级河长巡河1.05次,全县巡河率99.9%。二是全面考责。印发《方城县大抓落实积分管理考核细则》,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月度积分考核内容,其中包括日常巡河完成情况、现阶段水利部交办疑似“四乱”图斑核对进度情况,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奖先惩后,追究责任,促进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跟踪问责。力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履职尽责不力、工作明显滞后或造成负面影响的河长、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以问责促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