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有关规定,现对2个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自行下载《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后,寄(送)至方城县自然资源局(送达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7月30日下午6点)。
通信地址:方城县凤瑞街道人民路227号
邮政编码:473200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767280699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7日
附件:
1、方城县清河乡东安子沟建筑用大理岩矿(2024年新增动用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方城县天翔石业有限公司尚沟南岗饰面用花岗岩矿(2024年新增动用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3、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