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主体名称 | 方城县水利局 |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 行政机关 |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 河南省方城县县城体育馆西侧473200 |
委托情况 | 一、本级实施; 二、委托方城县节水服务中心实施,委托范围: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涉水法律、法规、规章。 2.对全县取水单位和个人的取水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全县范围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规取用水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4.配合和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5.承办方城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依法行政工作。 |
方城县水利局行政检查主体
来源:时间: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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