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方城县林业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方城县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来源:时间:2025-06-25
分享:

方城县林业局

关于开展林业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

公    告


进一步规范涉企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林业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参与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涉林经营主体及群众积极监督,举报相关线索:

举报电话:0377-67232456(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保密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合法权益。所有举报线索将由专人处理,确保公正高效。

三、时间安排

受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您的监督与参与!方城县林业局诚邀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高效便捷的林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县林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5年6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