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民政局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来源:时间: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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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养老服务机构监督检查

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对同一养老机构实施行政检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4次(不含监督复查、专项检查,不含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的行政检查,不含应机构申请实施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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