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林业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落实林业法律法规,结合本县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林业行政检查计划。
一、检查目标
严格依法履行林业行政管理职责,推动森林资源保护、林地使用、野生动植物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强化对林木采伐、收购、加工、运输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滥伐盗伐等违法行为。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火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全力维护生态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
1.全面检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坚决查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
2.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仔细核查临时占用林地到期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情况。
(二) 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监督检查职责
1. 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2.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3.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来源非法的林木以及从事破坏森林资源活动的工具、设备或者财物;
4.查封与破坏森林资源活动有关的场所。
三、时间安排
每年开展1次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依法履职。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程做好检查过程的记录(文字、影像资料),确保检查程序合法合规。
(二)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对于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立案查处。
(三)协作联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跨领域执法,提升执法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