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依据宛技领办〔2023〕5号《南阳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豫人社规〔2022〕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及规定,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经纳入年度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免费评价,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以考试考核、过程评价等方式评价取证的,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以直接认定方式评价取证的,可按相应标准的50%给予补贴。同一人员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对方城县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评价工作进行资金拨付,详细信息如下:
评价方式:直接认定;评价时间2022年9月14日;评价工种:互联网营销师(初级)、汽车维修工(中级);评价人数:共200人,其中互联网营销师(初级)154人、汽车维修工(中级)46人。按照文件规定,现申请职业技能评价资金20920元。
共计拨付资金:20920元。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问题,从公示之日起,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6日。
举报电话:65076685
电子邮箱:fcxrrczjnhn@126.com
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