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1)个人创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乡参加新农保的人员男女劳动年龄上限均应按照新农保享受待遇规定的60岁执行,接近办理退休手续一年内领取养老保险金的申请人不再受理申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中央、省财政贴息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3年政府部分贴息(实际利率的50%)。
(2)合伙创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并具备创业条件的人员合伙创业,且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合伙协议。合伙创业贷款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3年政府部分贴息(实际利率的50%)。
(3)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0%(超过 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是指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最高为400万元,2年政府部分贴息(实际利率的50%)。
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受理平台(手机APP)实名注册、提交完善贷款资料。
线下申请:申请人到方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头63号创业担保贷款窗口、各乡镇(街道)人社业务部门、邮储银行、方城县凤裕村镇银行递交完善贷款资料。
2、就业见习单位补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豫人社规[2019]6号
对经人社部门认定,吸纳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单位按照人/月方城县最低工资标准70%给予就业见习单位补贴,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按照人/月方城县最低工资标准110%给予就业见习单位补贴。申请人需到方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高校毕业生档案室申请办理。
3、科技创新人才津贴:中共方城县委办公室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县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方办[2022]38号
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全职从事技术研发工作、年薪超过20万元的科技创新人才,由企业自主推荐,3年内每年给予人才年薪20%、最高20万元的创新贡献津贴。企业全职聘请外籍工程师,可参照享受创新贡献津贴。(人社局受理经办,汇总上报县委组织部,从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不属于就业资金支出范围)
4、柔性引才补助申报:中共方城县委办公室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县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方办[2022]38号
对“重点企业”柔性合作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给予人才年薪20%、最高20万元补助。(人社局受理经办,汇总上报县委组织部,从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不属于就业资金支出范围)
5、青年大学生补助申报:中共方城县委办公室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县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方办[2022]38号
(1)对首次来我县到“重点企业”工作、35岁以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3年内每年分别给予6万元、3.6万元、1.2万元的生活补助。“重点企业”在职员工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享受同等待遇。
(2)事业单位引进培养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助。到教育、卫生系统从事业务工作的全日制“双一流”高校研究生、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每年分别给予1.8万元、1.5万元、1.2万元的生活补助。(人社局受理经办,汇总上报县委组织部,从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不属于就业资金支出范围)
6、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4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
适用对象: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2)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补贴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申请人需到人社局11楼1105室办理,联系电话:65076692。
7、开业补贴:
适用对象: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两类人员”、返乡农民工。
补贴标准:符合开业(创业)补贴条件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豫见就业申请办理。
8、免费提供线下线上招聘:
免费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专场招聘等专项招聘活动、为企业发布招聘信息、为求职者发布求职信息。
方城县人社局官网:fangcheng.gov.cn
方城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方城人社
9、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进行的规范性培训。主要培训对象包括: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群体。(人社部门负责监管培训机构,具体培训由培训机构组织实施)